解读国家电网公司与地方政府的战略合作
本报记者刘辉通讯员胡婧
从渤海之滨到黄土高原,从白山黑水到鱼米之乡,一段段不同寻常的历程,见证了科学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战略思路;一次次高规格的政企会晤,催生出政企联手、统筹发展的新格局。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正是在这一年,国家电网公司明确提出了公司发展的总体目标,即加快建设特高压电网,实现电网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强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细化管理,实现公司发展方式的转变,力争在2010年初步建成“一强三优”现代公司。
作为实现上述目标的具体行动,从今年2月27日至7月10日,国家电网公司启动了与经营区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签署“十一五”电网发展和农村“户户通电”工程会谈纪要工作,先后与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签署了“十一五”电网发展会谈纪要,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同时,与经营区域内尚未实现“户户通电”的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签署了农村“户户通电”工程会谈纪要,共同推动此项工程分阶段按期完成。
政企共识成就多赢
这是谋求共识的沟通之旅。电力发展关系各行各业,服务千家万户。作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国有企业,国家电网公司深刻认识到,必须与地方政府达成共识———将国家的发展战略创造性地落实为具体可操作的发展战略。
今年“两会”期间,国家电网公司领导先后与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要领导进行座谈,积极吸纳地方政府意见,修改和完善有关电网规划,确保电网发展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此也高度重视,在签署纪要前多次听取本地电力公司的工作汇报,积极研究协调有关工作,并在纪要签署后立即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动纪要落实。
从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服务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这一系列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带来了多方面利益增进效应:国家电网公司通过与当地政府合作,能较好地把握各有关地区的发展趋势,较准确地预测电力需求趋势,实现电网建设合理布局;地方政府通过与国家电网公司合作,能为处于工业化阶段的城市电力供给寻求充分支持,合理安排跨区域电网建设;双方共识的达成,还可以节约电网的建设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电力发展规划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实现电力发展规划主体的国家电网公司与地方政府签署合作协议,是实现电力供应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的有效机制,也是国家电网发展规划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良好衔接的结合点。
统筹规划协力强网
这是落实国家电网发展全新战略布局的合作之旅。在刘振亚总经理与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的一次次会晤中,未来国家电网蓝图日渐清晰,公司发展前景更显广阔。
通过签署纪要,政企双方真诚沟通。政府将电网“十一五”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政策,明确职责,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支持力度,拓宽电网建设融资渠道,推动出台电价政策,加强电力设施保护,为当地电网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国家电网公司则将各地的电网规划纳入国家电网的规划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因地制宜,绘制架构布局,积极组织实施。
“十一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投资约8500亿元。到2010年,公司交流特高压输电线路累计建设规模4200千米,变电容量3900万千伏安;跨区输电能力达到7000万千瓦;22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电线路超过340000千米,交流变电容量超过13亿千伏安,直流输电容量超过2500万千瓦。
截至今年6月底,国家电网公司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新开工14864千米,投产9105千米;变电容量开工8982万千伏安,投产4437万千伏安。共提高各级电网输送能力3160万千瓦。同时,全面实施“户户通电”工程,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截至6月底,河北、安徽省电力公司已完成了“户户通电”任务。
沟通交流塑造形象
这是展示企业形象的创新之旅。国家电网公司主动与政府联手,寻求外在发展的动力,开掘内部发展的潜力,发扬了“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体现了“发展公司、服务社会”的责任品格。
在一系列的会谈签约活动中,国家电网公司首次由党组书记、总经理带队,其他有关领导参加,在经营范围内就电网规划与各地方政府进行广泛沟通,并与地方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展示工作成果和工作水平,充分呈现出一个开放、先进的现代企业形象。
高层会谈,共商电网发展大计,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予以确认,一方面就能源工业发展和电网优化配置资源达成共识,进一步巩固了电网在国家能源战略中的重要地位;一方面解决电网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为加快电网发展方式的转变、全面建设一个坚强的国家电网赢得了广泛的支持,营造了有利的环境。
按照纪要,到2010年,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区域内基本实现户户通电,能够依靠电网延伸和小水电开发等方式解决用电问题的农户全部实现通电。在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40万无电户中,解决119万户452万人通电问题。其中,除西藏、新疆、青海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2008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户户通电。“户户通电”工程总投资规模约236亿元,其中50%的工程资金要积极争取国家及各级政府解决,其余50%的资金由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筹措。
面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国家电网公司“新农村、新农电、新服务”的庄严承诺,更是勾勒出一个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企业形象。
服务社会民生是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共同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在党中央、国务院明确“十一五”规划,各地纷纷筹划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背景下,这一系列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将国家电网公司和电网的发展有效融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
在此基础上,国家电网公司将进一步优化调整电网规划,全面落实纪要和协议,加快电网发展。同时,与地方政府和社会建立常态沟通机制,积极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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