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上涨成本为2.6分 湖北九成代表反对涨6.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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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09:52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代表建议涨幅不应超过3分钱 ●低保户50度电内拟每度只增0.98分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严华 柯锐 报道:昨日召开的湖北省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听证会上出现“一边倒”:与会18名听证代表中,除了2名来自电力系统的经营者代表外,其
听证会开始,省电力公司陈述了涨价的“8条理由”,称资源紧缺、运输价格上涨等导致电价有必要涨价。但此方案立即遭到代表强烈质疑:“8条理由”计算出的平均销售电价成本上涨只有2.6分,为何电价要涨6.5分?供电企业的经营状况为何没有公开?现行电价是否存在虚高? 打响第一“炮”的是来自代表十堰的消费者代表陈治国。他说,此次涨幅过大,已超过湖北省居民承受能力,每度电涨幅不应超过3分钱;另外,建议考虑实行阶梯式电价。随后的十多名代表表达了类似观点,有代表提出应建立“阳光电价”,个别代表甚至称,居民电价应下调。 电力部门表示,此次调整继续对低保收入家庭实行优待,即湖北省城镇居民低保家庭月用电量在50度以内,每度仅增加0.98分(国家开征的政府性基金)。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具体调价标准要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后确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