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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厂长:从业多年竟不知国家强制标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13:27 新快报

  其实早在2003年,我国就颁布了《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对PH值、甲醛和芳香胺等涉及人体安全的指标都作了明确规定,第一次将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服装染料列入监控范围,规定禁止生产、销售、进口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纺织产品。这个标准已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但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产品被检出含有有毒芳香胺的九家童装企业的负责人大多对
这个国家强制性标准不了解。

  记者:一点都不清楚有这个标准的存在?

  佛山市南海区嘉华印花厂负责人李伟强:不清楚有没有这个(标准)存在,这种不许用,那种不许用,我们根本就不清楚。

  佛山市南海衡星包装材料公司服装业务负责人江河清:我们主要重视的就是它那个样式、外观、面料,成分以棉为主。

  米娜童装董事长吴旷年:产品的质量那方面我还不太熟,但是我做服装就做了26年。

  同样,一些童装经销商在进货时,也很少对童装的安全指标提出要求。

  记者:那些零售商向你订货的时候,他在服装的安全性方面,有没有对你提出要求呢?

  童装批发商:这行做了26年,从来没人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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