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四川康定金珠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民制药厂日前因违反有关规定,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证书》。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全面整治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检查组,对四川康定金珠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民制药厂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两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
理规范(GMP)》的要求。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省局分别收回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证书》。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今年5月下旬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全国药品生产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名词解释】GMP证书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自2004年7月1日起,我国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实现了在药品GMP条件下生产。但是,一些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GMP认证过程中存在不正当行为,通过药品GMP认证后不严格执行药品GMP规定,质量管理滑坡;个别企业甚至生产假劣药品,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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