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香港签新航权协议 港籍航空公司受惠明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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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 02:57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黄海 发自北京 《第一财经日报》昨天从民航总局获悉,内地与香港已签署新一轮的航权协议,双方将进一步开放两地的空运市场。根据新安排,内地与香港之间将新增11个通航地点,同时还放宽了航线上的运力限制和增加了每条航线的承运人数量。
新增加的11个通航地点是:海拉尔、延吉、佳木斯、齐齐哈尔、牡丹江、威海、西双版纳、拉萨、喀什、银川、宜昌。从而使内地与香港通航的城市达到了56个,覆盖了绝大部分内地主要城市。 双方还决定放宽运力限制。在客运方面,有35条航线将在2006年冬季至2007年夏季分两阶段取消运力限制,少数受到限制的航点运力得到增加。在货运方面,除了北京和上海两个航点之外,其他各航线的运力限制自2007年夏秋季起取消,北京、上海两个航点的运力也将增加。此外,新安排还增加了每条航线的承运人数量。自2007年夏秋航季开始,每条航线的指定承运人可由目前的各2家航空公司增至各3~4家。 业内资深人士分析指出,此次谈判的结果使港籍航空公司受惠明显。“此前内地航空公司希望开通内地经停香港飞往欧美的延远航线,来与港籍航空公司开通更多的内地航线进行交换,但从目前公开的内容来看,前者的目的并没有达到。” 北京连同上海共占内地往来香港的客运量60%及货运量85%,京沪航空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让港籍航空公司欢欣鼓舞。国泰航空行政总裁陈南禄昨天表示:“新安排给予国泰航空在阔别上海16年后,重开往返香港至上海的客运航班的机会。”他告诉本报记者,该公司已向香港特区政府提出申请有关航权分配,拟于今年第四季重开前往上海的客运航班,并增加北京航线的班次及前往内地的货运服务。 香港特区政府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堃昨天表示,新安排不仅将加强香港与内地的航空联系,对于提升香港机场的国际竞争力及巩固香港作为国际与区域航空中心的地位,亦有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