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法忠
日前,北京市发改委进行招标,准备对包括北京市公安局在内的10家政府机构办公楼进行整体节能施工改造。此举立即在节能企业中引起轰动。
“这样的整体节能项目是现在和以后的一段时间非常流行的项目形式。”中元国际
工程设计研究院能源与环境工程所所长胡忠京认为,这类项目一方面节能投入都在300万元左右,“利润会非常可观”;另一方面对于中国节能服务公司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发展非常有利。
不过,从业多年的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部杨溯却有相反的看法。他认为在现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下,“现在当‘节能医生’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很多,做起来不容易。”
先治病后收“医疗费”
“先出钱对需要节能的单位进行节能改造。在这个过程中,被节能方不用掏一分钱,最后双方按不同比例分享节能后节省下来的钱。”这就是在国外被称之为“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模式。当它在1996年引进到国内时,着实让政府机关、企业单位心动了一番。但是直到2005年,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经营都不景气。
“不过现在好了,除了政府积极出台政策支持外,世界银行也正在大力支持推广这种模式,政策和资金都不是问题。”
据杨介绍,从去年开始“节能医生”公司又迅速走红,现在该类公司已经达到一百多家,仅北京市就有近30家,“这是以前不敢想象的”。
专做大生意
去年6月,北京市发改委公开进行政府机构办公楼整体节能工程诊断、设计招标。有着几十年工程设计经验的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一举中标其中7个项目,“这给了我们极大的信心,每个项目大约300万元的投入是很不错的,而这也正是政府机构节能的优势所在。”谈到这些,胡忠京兴奋不已,虽然现在这7个项目还只是处于施工招标阶段,离合同能源管理还差一步,但对于以后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他已经信心满满。
他分析认为,这些项目单位都是国家政府机构,而按照国家相关节能政策规定,政府机构需要带头进行节能改造,同时有两点非常重要:其一,政府机构对于节能所节省下来的钱并不是很在乎;其二,这些节能项目节能潜力巨大,一般在30%以上。“这种潜力对于节能服务公司来说是非常合算的。”
和胡忠京有所不同,杨溯所在的公司则把为高档商品房社区提供节能改造当做主要的服务对象。在他看来,房地产开发商非常乐意将小区内的一些投资比较大的项目,如锅炉房转给节能服务公司,因为这样做会让开发商节省不少的资金投入。
据胡介绍,高级宾馆、饭店因为能耗高、资金实力强,目前已被他列为下一轮主攻对象。
分享节能效益并不容易
“节能医生”先花钱给需要节能的单位治病,“节能单位很高兴”,但到最后双方按不同比例分享节省下来的费用时,“节能单位就不高兴了”,这使杨溯很苦恼。
在多年从业实践中他发现,因为进行整体节能的项目一般都是比较大的工程,最少也要几百万元,所以“容易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失控”这样的难题,比如A企业一年能源投入500万元,和B节能服务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后,节能服务公司前期共投入节能改造费用100万元,改造后A企业达到了30%的节能,也就说一年能够节省150万元。如果双方按照平均方式进行节能效益分享,节能服务公司每年就能拿到75万元的收益,不到一年半就能收回投入。按照一般“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签订3年合同的惯例,到3年合同终止时,B节能服务公司至少可以赢利125万元。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在这期间,由于节能效益一般都是比较可观的,所以我们所服务的企业往往看到我们第一年拿走不少节能效益后会‘眼红’,从而导致出现第二年、第三年不给节能效益分享的事情。”
对于这个问题,他认为短期之内还是解决不了。“这是人们观念所致,只能要求节能服务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尽量把分享条款写得越详细越好”。
提示:
“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外运作得非常成熟,目前在我国经过几年预热后,从去年开始迅速升温。在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中,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项目的公司就从最初的3家陡增到2005年底的106家。可见该项业务利润相当可观。
不过,由于人们观念所致,容易出现节能效益分享失控的难题,这是投资者必须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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