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亦庄强制征收二手房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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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 09:56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务名扬报道 昨日记者获悉,亦庄开发区的二手房交易现已“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 昨日,链家、中大恒基等房产经纪公司均向记者证实,亦庄地区从6月7日起对二手房交易已征收个税。
对此,北京市亦庄开发区地税局有关人士并未给予肯定答复,只是口气含糊地表示,目前二手房买卖个税的执行将依照《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3]732号)。另据记者了解,亦庄地区的地税局与房管局达成了“默契”,如果没有缴纳个税,二手房将不能过户。 现行的个税征收税率为20%,基数根据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其中商品房再次交易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等于(销售额-购买价款-合理费用)×20%。 据中大恒基提供的数据显示,已有28%的亦庄房主表示暂时不出售房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