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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结构调整“足音渐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09:04 中国电力新闻网

  本网记者谢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6月19日说,“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关停老小燃煤、燃油机组2200万千瓦,其中关停凝汽式燃煤小机组1500万千瓦,关停老小燃油机组700万千瓦。

  有官方消息称,2007年以后,我国电力装机不足的局面将得到根本扭转,除少数地区高峰时段外,全国大部分地区可实现电力供需平衡,部分地区略有盈余。在6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国宝就宣布:困扰中国整四年的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已出现拐点。

  电力供需矛盾趋缓的消息,无疑给关停老小燃煤、燃油机组以充分的理由,正所谓“手中有粮,心中不慌”,此前因电力供应紧张而放缓了小机组关停的步伐,现在终于可以底气十足地向老小燃煤、燃油机组说“不”了。据了解,在近几年“电荒”的阴影下,企业自建燃油机组现象陡增,不少地方以供热或综合利用为名大建小机组。据统计,2004年底,我国小机组总装机容量8600多万千瓦,燃油机组约2500万千瓦。大量煤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小机组的存在,不仅恶化了电源结构,而且增加了调整优化电力结构的工作难度。

  以结构调整保节能目标实现

  

  按照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将重点实施高效、清洁发电工程,加大水电、核电等开发力度,积极推进火电机组“上大压小、上煤压油”工程。

  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一个颇引人注目的指标就是要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20%。作为首次写入五年规划纲要的指标,“降耗20%”这一硬要求对耗能大户的电力行业来说,无疑是树立了一个新的标尺。要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20%的目标,就要求必须优先安排可再生、节能、高效、低污染机组发电,限制能耗高、污染大、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的机组发电。所以,降耗20%的硬指标逼着电力行业必须进行结构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电力行业必须加快结构调整,优化电力调度,改革电力市场交易模式和现行调度规则。要改变各类机组平均分配利用小时数的旧调度模式,优先安排可再生、节能、高效、低污染的机组发电。对火电机组要进行优化调度,鼓励煤耗低、排放少、节水型机组发电。对已到关停期限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机组不准进入电力市场交易,不得调度发电;大电网覆盖范围内,13.5万千瓦及以下热电联产机组不带热负荷原则上不得调度发电。

  该负责人指出,当前,要根据上述原则,抓紧修订体现节能、环保、经济的调度规则和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并尽快实施。各区域电力监管机构要按照《电力监管条例》的有关规定,依照《跨地区电能交易指导意见》、《跨区跨省优化调度规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监督指导各级电力调度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更是明令,各地要加快凝汽式小火电及老小燃油机组的关停步伐。各地发展改革委、国土、环保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推进小机组关停工作。对已到关停期限的小机组,电网企业不得再收购其发电量。

  叫停违规电站回归理性发展

  

  与“关停老小机组”同时披露的,还有这样一条消息:我国清理违规电站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消化(核准)违规项目4283万千瓦,4600万千瓦纳入今明两年建设规划,3400万千瓦按停建处理。

  借着前两年“电荒”在全国蔓延之势,各地电源点建设如火如荼地展开。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曾非常生气地说,有个别地区同时开建四五个电站,有的电站远离煤炭供应地,有的连送出线都没有建设,还有的远离水源,需要打地下水来冷却。这种无序建设的现象,很可能导致“电站建设的大起大落”。发展改革委提供的情况显示,全国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已超负荷运转。今年合同订货的发电设备达1.41亿千瓦,明年为6700万千瓦。受违规项目向设备制造企业催交设备影响,核准项目的正常交货受到干扰。随着电站建设高峰过去,若不能采取及时有效措施,很有可能出现国内发电设备制造企业大起大落的现象。

  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要求,今明两年电站项目,要按照发展改革委明确的规划(备选方案)安排建设,2008年及以后的电站项目建设,将根据规划以及市场发展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确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强调,各地国土、环保、交通和水利有关职能部门及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对违规项目,不予办理相关手续;银行及金融机构要停止对其发放贷款;电网企业不得为其接入系统。电力设备制造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与违规项目签订的无效合同,并按照电力发展规划结合国家核准项目安排生产,有序供货。

  电力供需形势的趋缓,无疑为“高烧不退”的电源建设送来了“退烧药”,令几近疯狂的“跑马圈地”回归到理性的轨道上来。

  电力结构调整正逢其时

  

  建国以来,尤其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电力工业的发展一直问题不断。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电力工业在国民经济以及人民生活中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在建国以后的相当长的时间内,电力都处于一种供不应求的短缺状态,成为影响人们生活质量、制约其他产业发展的“瓶颈”。上世纪80年代开展的大规模集资办电,2003年国务院调整电力建设“十五”规划等举措无不是为了调整电力工业的发展速度、规模,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十五”期间电力供应的严重缺乏,引发了电源建设、特别是火电建设突飞猛进的发展,使原本就不协调的电力结构有更加恶化之势。截至2005年底,我国发电装机容量为50841万千瓦,其中火电、水电、核电分别为38413万千瓦、11652万千瓦、685万千瓦,分别占75.6%、22.9%、1.35%。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所占比重较少,如此结构使得电煤资源与运输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环境问题日趋严重。

  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在5月下旬的一次会上谈到电力结构的不合理时,曾说到,我国电力发展一直延续着“重发、轻供、不管用”的状态,输配电建设严重滞后于电源建设。虽然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后,电网企业和电源企业分开,电网建设速度得到一定程度的加速,但是要彻底解决“有电输不出、卡脖子等现象”还需要时间和过程。另外,科技含量低、资源浪费现象严重。“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难循环、低效率”问题较为突出。2003年每千瓦时平均煤耗比发达国家高50克标煤,线损率比发达国家高2%至3%,火电厂耗水率每千瓦时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多,主要电力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不到世界先进水平的三分之一。

  面对繁重的电力结构调整重任,前不久,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中国银监会、国家电监会八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加快电力结构调整的新思路,即,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电力资源的基础作用,在继续解决发展规模和速度问题的同时,加快解决电源结构不合理、电网建设滞后、可再生

能源发电比例过低等结构失调问题,加快解决环境保护、降低成本和能源消耗、提高服务质量等深层次的问题。

  电力行业是国家最基本的基础产业,电力体制改革的成败影响到我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果。如果说之前的电力结构调整因为电力供需紧张而不得不放慢了脚步,那么在电力供需矛盾缓和之时,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启动新一轮更深层次的改革,则应成为整个电力体制改革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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