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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需统一引进置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13:28 南方都市报

  有关负责人提醒燃气器具未经天然气气源适配性检验不能使用

  本报讯 (记者 方夷敏 李向新 实习生 康殷 通讯员 卢绍琨 戴伟军 张疆)昨日在天河城广场举行的大型燃气安全咨询会上,广州市市政园林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配合广州市天然气引进置换工作,保证市民的用气安全,必须对燃气器具和管道实行统一改造及置换,只有经过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的燃气器具才能安全使用天然气。

  该负责人透露,天然气管网建设必须符合2000至2010年广州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目前市内某些区域性管道燃气企业未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网设计和转换,这将造成日后与广州市天然气大管网实现置换和并网时产生施工困难。

  据悉,近期市内部分地区已率先使用了天然气,市政园林局对此调查显示,目前市内使用天然气的地区,使用的管道是代天然气中压管,管道设计压力为0.1MPa,而广州市天然气中压管网压力应为0.4Mpa,其管道设计并不符合《广州市城市燃气发展规划》(2000-2010年)及《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外围高压管线工程线路初步设计》,这将很难与广州市天然气大管网实现并网。目前,市政园林局已对该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对其销售的代天然气器具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

  据介绍,广州市天然气置换方案已经制定,目前正在相关部门的审核之中。

  目前全市管道燃气企业有12家,广州市煤气公司是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的唯一主业,负责向广州地区销售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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