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3+4”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10:04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本网讯 记者伍鲲鹏报道大唐集团公司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结合自身实际,以自查自纠为重点,做到“三个突出”、“四个结合”,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6月1日,大唐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视频会议召开的当天下午,大唐集团公司系统企业就如何贯彻落实好集团公司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具体措施。各分、子公司相继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
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大唐集团公司系统企业积极做到“三突出”,即突出抓好工程建设过程中自查自纠,突出抓好设备物资采购过程自查自纠,突出抓好产权交易工作过程自查自纠的工作。重点查找在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等方面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重点查找在各类招投标活动和资金结算中有无违规违法行为和暗箱操作;重点查找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由于今年大唐集团公司基建任务非常繁重,为此,各基建单位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专项治理工作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完善制度,理顺程序,加大执行力,形成规范化管理。二是专项治理工作与完成工程建设目标有机结合。优化管理好、规范好工程各项工作环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三是专项治理工作与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有机结合。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信息准确、可靠。四是专项治理工作与新厂新模式的发展需要相结合。通过此项活动提高全员素质,造就适应现代管理模式的复合型人才。 为畅通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的渠道,大唐集团公司系统企业分别公开设立了举报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