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航权新协议对韩更有利 韩国能通航城市较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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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02:23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黄海 发自北京 新一轮的中韩航权谈判近日在山东威海举行,《第一财经日报》从民航总局获悉,双方就进一步扩大两国航空运输安排等事宜达成了协议,新协议将延吉、深圳等6个城市增列为中韩间通航地点。业内人士认为,由于韩国能通航的城市较少,新航权协议对韩国的航空公司更为有利。
新签署的协议,大幅度扩大了中韩两国间的航空运输市场。新协议首次允许双方航空公司,根据市场需要自行确定山东济南、青岛、烟台和威海等地与韩国间各条航线的班次和运力,允许中方航空公司根据市场需要增加到韩国济州岛的航班。根据该协议,延吉、深圳、合肥、郑州、长沙、威海等6个城市增列为中韩间通航地点,各方每周将增加197个客班和12个货班运力,使各方总客运班次达到每周401班,货运班次达到每周36班。 国内一家航空公司的内部人士称,韩国发展航空业的决心很大,准备在首尔建设第三个机场,力图将首尔打造成超越新加坡的亚太地区航空中转站,“但韩国能通航的城市较少,因而新协议对中方航空公司的意义远不如韩国的航空公司,后者可以利用中国开放的航权招揽到更多的中转旅客”。大韩航空公司希望借助新一轮的航权谈判获得进入广州、开辟珠三角市场的机会,记者致电大韩航空北京代表处,该公司表示航权的分配还需等待一段时间,目前还不便发表看法。 中国已成为韩国的第二大国际航空运输市场,韩国也是我国第二大国际航空运输市场。2005年,中韩两国10家航空公司在42条航线上承运的旅客量达635万人次,货运量近30万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