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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对部分亚非南太平洋国家商品降税或零关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5日 15:5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15日电 (记者 江国成) 财政部15日宣布,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从今年7月1日起,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有关协议,中国将对原产于菲律宾的2800多个税目商品实行降税,并对5个最不发达国家商品实施零关税。

  财政部表示,为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加快发展,将对原产于安哥拉、也门、马尔代夫、萨摩亚和瓦努阿图等5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
行零关税。

  此外,根据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补充协议,中央政府决定对原产于香港、澳门并完成了原产地标准认定的第四批商品实施零关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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