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石油民企上书昨未收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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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14:20 华夏时报 | |||||||||
传石油商会民企联合上书商务部 要求调整油气流通领域准入政策 本报记者 姜艳艳 刘琪莉 报道 昨天,“地方三大石油商会联名上书商务部,要求国家调整油气流通领域准入政策”的消息着实对能源市场产生了巨大影响。消息称,三大地方石油商会与七家民营油气企业联名上书商务部,恳请对目前油气流通领域准入政策进行调整。否则,他们将从此退出这一行业,其资产由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垄断集团按市价收购。
商务部:没有接到上书 记者昨日致电商务部,新闻处与主管国内成品油流通的商业改革司均称,到目前为止,未接到相关的地方商会联名上书的消息,所以目前尚不清楚商务部如何对待此次民企和商会的联合上书。 商务部商业改革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上书的商会和企业提到的《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目前还正在讨论和修改过程中,还没有最后定稿,也没有确切的出台日期。所以,对于该修订稿的内容将做出怎样的修改,该人士称,目前还比较模糊。负责制定《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以及《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的商业改革司规划处相关人士也表示,目前不便透露细节。 记者随后还联系到了目前排在中国石油公司名单第八名的长城联合石油控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但是作为民营石油企业的长城联合公司称:尚未听说民营油企联名上书的事,并且,对于商务部即将出台的《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也不愿意发表过多看法。 上书:为生存资格而战 记者联系到了黑龙江省地方石油协会,得到的答复是,这些参与联名上书的老总,目前不愿意接受媒体访问。协会办公室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黑龙江省参加联名上书的企业不仅是龙庆石油化工贸易公司一家,还有几家民营企业也参与了这次的联名上书。 早在去年7月,黑龙江地方石油协会曾就《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以正式函件形式向意见稿制定者——商务部商业改革司提出修改意见。 据悉,此次集体上书与以前的修改意见相差不大,主要针对商务部今年发布的《成品油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中“成品油批发企业设立应具备的条件”。该条款要求凡属油气批发的企业要求拥有10家加油站。目前,虽然民营加油站已经占据国内50%以上的零售市场,但能够达到控股或者经营10家加油站的企业仍属凤毛麟角。国家的此项规定使中小民营加油站对未来的命运产生了巨大彷徨。 专家:民营油企濒临绝境 “这是民营企业对政府提出的一点点乞求。”昨天,有关专家谈起此次民营企业上书商务部的消息时颇有感慨。专家认为,民营企业的生存状况十分艰难,他们提出的要求获得与中石油、中石化同等待遇及如果不被答允则希望被两大巨头收购的要求纯属“卑微”。专家表示,如果按照意见征求稿中的要求,将有一半以上民营企业被“一刀杀掉”。 东方油气网分析师杨宏认为:“民营企业在目前市场中发挥的作用其实利大于弊。”杨宏认为,中石油、中石化旗下的加油站并不能够完全覆盖市场,民营加油站在市场补充、灵活性上不可替代。两大巨头南北分治的局面并不利于竞争的形成,甚至会造成效率的浪费。 但杨宏同时表示,政府出台如此政策也有更为深刻的原因。按照WTO的要求,今年年底中国政府将对外资开放成品油批发市场,“外资想要进入国内成品油市场的最佳途径就是收购民营企业”。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沿长江流域地区已经出现了多例外资对民营加油站的收购行为。“从保护两大国有企业的角度看,对民营企业率先大幅‘屠杀’,可谓釜底抽薪之举,使洋品牌没有可以合作的对象,自然不会对国家经济造成影响。” 巨头:等待政策伺机而动 昨天,三大石油商会与七家民营油气企业在联名上书的同时,还表示万一“继续生存无望”则愿意被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收购。由于一家加油站的经营成本在千万元左右,能够经营10家以上,达到上亿资产的大规模民营加油站少之又少,政府相关规定的出台,可谓要了一大半企业的命。 中石油及中石化相关发言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对此要求尚无任何看法。另有中石化内部发言人表示,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商务部出台的政策的确对他们的生存造成了影响,提出上书无可厚非,最终政策如何决定则需要政府部门的表态,在政策尚未最终出台的情况下,中石化也无法进一步有所举动。 虽然分析师表示,政府限制民营企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是为了对“外资的进入制造防守障碍”,但洋品牌仍对此表示了理解。BP中国一位发言人告诉记者:“政策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成品油市场的管理办法最终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发布,我们也乐意遵守。”该发言人表示,国家在履行入世承诺的同时,对外资的进入提高门槛是很必然的,“是不可能不存在限制的”,因此已在企业的意料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