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首批4亿元油价补贴下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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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 13:55 南方日报 | |||||||||
朱桂芳 范小花 笔者昨天从省财政厅获悉,根据国家近期出台的对受成品油价格影响而实行的财政补贴政策,我省相应地对部分弱势和公益性行业因成品油调价而增加的支出给予补贴。据悉,今年第一次石油提价补贴资金4.3712亿元已于上月下拨到地市财政部门;第二批石油提价的财政补贴资金经省政府批准后将很快下拨。
最近,成品油价格分别于3月26日、5月24日两次上调。为保证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我省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确定的补贴办法,在较短的时间内制定了对部分弱势和公益性行业石油价格补贴的实施方案,提出了2006年两次石油提价的补贴资金的测算、分配意见,并报请省政府批准执行。 为使我省部分弱势和公益性行业的石油价格补贴政策落到实处,财政部门采取了几大措施: ——落实补贴工作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确定的原则,落实石油价格补贴工作市长(县长)负责制,明确由地方政府按国家和省的补贴政策具体实施石油价格补贴工作;实行由财政部门牵头,农业、林业、渔业、交通、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 ——明确补贴范围。按国家统一规定,将补贴范围确定为受成品油调价影响大、支出大幅增加、自身承受能力不足的部分弱势和公益性行业。具体补贴对象包括种粮农民(含农场种粮职工)、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部分城市出租车司机。 ——简化补贴办法。根据我省部分弱势和公益性行业的不同特点,确定科学、简便、易行的补贴办法。如,综合考虑石油提价后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的增支因素,对2006年(含石灰岩地区因自然条件无法播种水稻而播种的玉米、番薯)的全体种粮农民按每年每亩7元给予综合直接补贴;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渔业、林业、城市公交行业的补贴对象,按3月、5月两次石油提价幅度、核定用油量(或渔船功率数)、补贴时间等因素给予补贴;对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通过免收客运附加费给予补贴;对因调整运价未到位期间出租车司机的增支以及运价调整后短期内乘客人数减少影响出租车司机收入下降部分,结合地方实际给予临时性补贴。 ——保证补贴渠道快捷、高效。本着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如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充分利用现有粮食直补渠道兑付补贴,对渔船用油补贴,则充分利用我省渔民转产转业资金支付渠道发放补贴。 ——保证补贴资金下拨及时,监管到位。一是将中央财政下达的2006年两次石油提价补贴资金,及时足额下达到省直补贴对象及负责具体实施补贴工作的基层财政部门;二是按统一的补贴政策,核实补贴对象,核定和分配补贴资金;三是建立补贴资金监管办法,如对种粮农民、渔民发放补贴实行张榜公示制度,对各地财政部门补贴工作进度实行旬报制度,设立石油价格补贴举报电话,对各地补贴实施工作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