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药品招标将启全新阳光模式 限价竞价网上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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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0日 13:02 南方日报 | |||||||||
限价竞价遏制药价虚高 业内担忧低价难保质量 广东省药品招标将启用全新的“阳光模式”:21个市各自招标变为全省统一招标,所有限价竞价都在网上进行。这是该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9日通报的,并向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征求意见。方案计划明年1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全省统一医院药品价格 广东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自2000年实行药品招投标以来,参与招投标的药品规格太多,目前已增加到3万个品规。部属及省属的医疗机构统一招投标,全省21个市又分别招投标,工作程序繁复。广东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政府相关部门专家,经过反复论证和修改,制订了《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 “阳光采购”方案有两大突出亮点:一是药品限价竞价都在网上进行,不再搞现场招投标,降低药品流通运作成本;二是进行全省统一的限价竞价采购活动,遏制虚高药价。全省医院将实行统一的药品价格。 拒绝不接受限价产品入粤 “阳光采购”方案将采取三招来降低药品价格。 一是限价。除了临床用量小的药品、急救药品、廉价普通药品和罕见病种用药、管制药品等小部分药品外,大部分的西药、中药都要纳入限价竞价目录。纳入目录内所有药品的报价均要求低于或等于限价,对不接受限价的产品不予进入广东市场。 二是竞价。目录内同一类别药品要展开竞价;报价竞争在网上公开进行,并按比例淘汰一定数量价格高的产品。厂家的报价竞争在网上公开进行,价格以实时公开的方式在网上显示,其他药厂都可以在网上实时看到更新后的报价,和按竞价规则淘汰“出局”的药品。 三是谈判。同一种药品,如果只有1-2家厂家竞争,则组成“谈判专家”与药厂谈判,由谈判专家确定是否入围。为防“黑箱操作”,从专家库抽取谈判专家到开始谈判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并做好保密工作,谈判过程将邀请媒体记者、特邀监督员和群众现场监督。 医院用药医生处方要定期公布 按照征求意见稿,卫生行政部门在“阳光采购”过程中,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选购、临床用药安全及合理用药进行监督,公示药品价格,定期做好药品使用情况分析,对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定期公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金额比例和使用额度变化等,督促各医疗机构定期公布医生处方结构情况、定期组织开展评价。 业内担忧限价过低增加质量压力 9日参加通报会的医药界人士大都认可“网上竞价让药品招标更加公开平等”,但也有人担忧“限价政策”可能产生一些负面效果:“如果限价过低,那些严格按照GMP标准和质量标准生产的药厂,可能因成本太高价格下不来而遭出局。另一些厂家为拼命降低成本而可能影响药品质量。” 有专家指出,中标后多家药厂、多个品种之间仍然存在销量竞争,商业贿赂的土壤依然存在。(记者 陈枫段 功伟 通讯员 粤卫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