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住宅设计90平方米以下要占七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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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 09:2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刘扬) 市规划委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建筑设计单位在进行商品住宅设计时,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必须占七成以上。 在市规划委下发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设计单位从6月1日起,对新承接的商品房设计任务,要严格按照“国十五条”的规定“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进行设计。
市规划委负责人昨天表示,对于过去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商品房项目,凡不符合“国十五条”规定的,设计单位要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套型调整和修改,业主单位必须将调整后的施工图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重新审查。 这位负责人特别说,设计单位及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政府文件规定去执行,在设计过程中,不得接受业主单位的明示或暗示,采用技术手段规避有关规划控制性要求,特别是套型结构的规定。 一位开发商告诉记者,90平方米住房同样能设计得合理、舒适。比如把中间套的户型设计成餐厅客厅相对独立,南北配置双阳台,两个卧室朝南,这样的小户型就可以有通常大户型才有的通透和采光;再比如,90平方米的三室一厅一卫,设计成开间比进深大,所有房子全明,这样一来面积小,总价低,房间多,功能全。RJ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