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溪江水电首家通过企业行为确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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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 14:09 中国电力新闻网 | |||||||||
本网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电监会等权威机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确认,浙江华电乌溪江水力发电厂5月30日通过了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4A级确认。这是国家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的最高等级,为全国水电厂第一家,也是华电集团第一家。 该厂自1989年起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工作。1991年4月,通过了由浙江省技术监督局和浙江省电力工业局组织的标准化验收,获得了合格证书,进入浙江省电力局企业标准化工
近年来,全厂建立了76人的专兼职标准化管理队伍。建设了以技术标准为主、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企业标准体系,至2005年年底,持有标准1346个,满足了水电生产经营管理需要。 企业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注重创新,一是把两个文明建设、党群系列标准纳入标准体系的管理范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把这一创新做法在全国进行了推广;二是将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与标准体系进行有效整合协调,使之受控有序,消除了"两张皮"形象。 目前,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己全面步入"标准化作业,法制化管理"轨道,在发电、设备检修、防汛抗洪等生产经营管理中严格执行各类标准规程,确保了安全生产,提高了企业竞争力。2005年,管理体系75项管理目标全部实现。经中电联查询,该厂机组每年正确开停机2万多次,属世界之最,用户满意率百分之百。去年全厂完成发电量6.317亿千瓦时,超额完成了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发电计划,还获得了首批全国文明单位的荣誉。截止5月30日,企业已连续安全生产2197天。 (胡江丰、余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