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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字号”普查认定启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 10:41 天津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路兴华商言勤记者母克勤)即将进行的老字号普查和认定消息公布后,立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我国近代工商业发祥地之一,本市积淀了丰厚的商贸资源,拥有众多的品牌店铺、知名商品和著名商标。为抢抓良机,许多企业正在进行申报前的准备,以发挥老字号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

  市商务委有关部门对申报作出解释,据介绍,凡是具备“中华老字号”认定条件的
单位,应向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并由市商务委审核后报商务部老字号振兴委员会认定。程序包括:提出申请、资料提交、调查鉴别、认定评审、公示、作出决定、复核、注册存档、核发证书等。具体步骤为:

  首先是提出申请,有关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报表,并报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时间截至6月10日。申报表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主页“政策发布”栏目中,点击“国内贸易管理”,查阅《商务部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通知》附件即可获得。

  第二步是资料提交,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评,确认申请是否有效;随后通过调查鉴别,对符合老字号基本要素但又不具备“中华老字号”条件的,经评审,可认定为“津门老字号”。认定过程涉及的所有资料均由振兴委员会存档保留,并负责管理。

  本次“中华老字号”的申报范围,既包括商务领域的老字号,也包括非商务领域的老字号。同时不搞终身制,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所在单位须每年向振兴委员会提交上一年度经营情况的报告,由振兴委员会审核备案。

  责任编辑: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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