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向24家地产企业追缴地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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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 05:27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次追缴的对象多数为国有企业及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 本报记者 张艳红 发自广州 日前,广州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在清查历年的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之后,向24家用地单位发出“追缴土地出让金的通知”(下称“通知”),责令用地单位在6月20日缴清所
据悉,该局是在去年琶洲双“地王”的“违约”事件之后,启动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的全面清查,旨在查出欠缴地价、未按时动工等违约行为,并及时作出处罚,收回闲置土地。 该局4日发出的通知所涉及的24宗土地的用地单位,都因为未按照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而被追缴。资料显示,本次追缴的对象多数为国有企业及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中包括广东长城建设总公司、广州市房地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等多家老牌国有房地产企业。 所涉及的24宗土地大多数集中在市区,其中部分已经在建设施工当中。从合同号所反映的时间看,19宗为上个世纪90年代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主要集中在1993、1994年,即广州市第一轮房地产高潮时期。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官员没有透露本次追缴所涉及的金额,只是表示24家被追缴的用地单位需要在本月20日之前缴清所欠地价,否则将会有进一步的处理措施,并不排除像琶洲两“地王”一样,取消用地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