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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警惕以租代征的名义违法占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6日 02:38 第一财经日报

  ——专访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司长潘明才

  本报记者 林明 发自北京

  “当前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中央土地调控的闸门松一寸,下边就会松一尺。”潘明才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这样表示。

  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97年我国耕地总量为19.51亿亩,到了2005年为18.31亿亩,9年内减少耕地1.2亿亩,仅近5年减少的耕地就超过9000万亩。潘明才在分析成因时认为,这其中大部分是因为生态退耕造成,其次是建设用地,另外一小部分为农业结构调整和灾毁所致。

  在潘明才的办公室,墙上挂着一张巨型全国耕地资源分布图:代表着耕地资源的橙色主要分布在中南部、东部、东北部等区域。根据潘明才介绍,中国作为人口大国,与之对应的可耕土地资源并不丰沛,因此,保护耕地可持续发展不仅关系粮食安全,还关系着农民权益、社会稳定,也是当前支持“三农”关注的热点和易引发矛盾的焦点之一,可谓是牵一发动全身。

  对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渐进提高

  “通过19个试点城市情况来看,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2004年国务院28号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提出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一系列措施。”潘明才说,通过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实行多途径安置等,争取使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潘明才举例说明:过去老法是每亩补偿最高不超过20倍,新法中提高到了30倍,以东部某地为例,年产达800元/亩,按照老法补偿为1.6万元,而按新法农民可以拿到2.4万元。

  除合理补偿外,各地还积极实行了重新就业、社会保障、入股分红等安置方式,农民收益稳步提高。潘明才表示,国土资源部对农民权益非常重视,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去年通过对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的严格审查,凡补偿标准低的都要求地方提高标准,共增加给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费2.3亿元。

  尽管如此,目前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在征用农村土地进行建设时侵害农民权益的事例,对此,潘明才并不否认。根据国土部征地制度改革课题组对南京、宁波、武汉、石家庄四城市一项调研显示,仅有10.9%的农民认为征地后生活质量提高或不受影响,43.5%的农民认为有所下降,23.9%认为有较大下降。

  “通过严查,对征地补偿标准低、安置途径不落实、不能有效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和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对因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存在问题、发生群体性事件的用地报件,一律不予报批用地。”潘明才认为,仍有不少地方不能贯彻执行国家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当然政府也有承受能力的问题;对于如何界定农民生活质量,不能光听地方政府的,也不完全听由农民的自我表述,应该有权威机构和标准来衡量,“这个我们正在研究之中。”

  中央和地方领导心态反差较大

  今年来一个明显的信号是,国土资源部对于违法占用耕地的查处力度显著增强。今年4月,国土部着手严查河北省赞皇钢铁和安徽休宁县政府两起违法占地案件;5月底又对广东省清远市违法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河南省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非法占地、山西省太原鸿富晋科技公司非法占地等五起案件进行调查。

  在近期违法占地、侵害农民权益案件的背后,潘明才认为,在大部分案件中都呈现一个明显的特征:当地政府违法违规。正是由于当地政府的违法行为,导致各种非法占地案件的不断发生。

  通过不断到地方调研,潘明才发现,在一些地方,中央精神和地方执行上存在着明显反差:一是地方领导想的和关心的与中央领导想的和要求的存在明显反差;二是发展经济与保护资源特别是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存在明显反差;三是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发展与解决“三农”问题劲头存在明显的反差;这些反差增加了国家实施保护耕地措施的困难,直接导致了耕地资源、农民利益的受损,违法案件的增多。

  “可以说,地方和中央的步调不一是目前保护耕地最大的困难所在。然而这只是问题的表象之一。”潘明才并不避讳地表示,如果究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这与目前一些地方领导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不落实不无关联。

  不少地方领导一味追求区域经济GDP的增长与现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密切相关,耕地保护、环境保护、农民权益服从于经济发展随处可见,潘明才认为,如果在地方领导政绩考核指标上没有耕地保护、环境保护等指标,那任何对现行问题的查办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此外,税收也是驱动一些地方政府领导违规占地的另一大因素,1994年中央和地方开始实行分税制后,地方税明显减少,尤其在农业税取消以后,地方政府明显感到财政压力,于是“经营城市、经营土地、以地生财”就成为一些地方主要的补充财源。潘明才介绍说,国家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此次对违法占地的查处,国家财税主管部门亦参与进来,以从根源上杜绝此类违法。

  新农村旗号下违法占地模式蜕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解决“三农”问题指明了具体方向。伴随新农村建设而来的现象是,打着新农村旗号的违法占地在一些地方迅速出现。

  潘明才表示,现在一些地方又出现了一种新的侵害农民权益的倾向,就是“以租代征”。这些地方刻意规避依法用地审批,私下里和农民签订租地协议,时间长达数十年。从表面来看,所给租金高于农民种粮甚至种经济作物的收益,似乎很合算。但是,这种协议是没有法律保障的,法律不予认可和保护,也不能切实有效保障农民的长远利益。下一步国家要严肃查处这种违法现象。

  近期在河南安阳和山西太原分别发生了四季花香生态园和万水物贸城、太原富丽装饰有限公司的非法租赁农民集体耕地案件,一些不明就里的农民,容易被这种短期表面利益所诱惑。

  另一方面,新农村建设也使得村庄改造形象工程开始升温,大拆大建,不仅超出了当地经济承受能力,也违背了农民群众意愿,导致土地方面产生大量浪费、闲置情况,有的只建不拆,腾出的宅基地、闲置土地不复耕。甚至有实力雄厚的企业发出“兼并村庄”的声音。

  在潘明才看来,这都是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出现的违法占地新“苗头”,要予以警惕和防范,国土资源部门会保证新农村建设必要的用地需求,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提倡住房向中心城市集中,以有利于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率。同时要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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