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稳虎:医药分离才是治本之策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14:47 中国产经新闻 | |||||||||
老虎看产经 撰稿/本报评论员魏稳虎 5月31日,国家8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向高烧不退的药价亮出“八道金牌”。
如果单纯从药品价格管理角度看,此番推出的“国八条”既有针对性,又有严厉性。比如,明确了政府定价范围药品的限价幅度,将县及县以上非盈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实际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加强了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监管,推行由生产企业在药品零售外包装上标示建议零售价格的制度。同时,通过制定药品临床应用指南,规范医院诊疗和用药行为。等等。 然而,如果放眼整个医药产业链便会发现,“国八条”仍停留在“就价格谈价格”层面,未触及到“以药养医”体制。经验表明,面对高烧不退的药品价格,国家有关部门曾多次开出降价药方,结果却收效甚微。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药方”未彻底解决“以药养医”这一体制顽疾。 表面上看,药价虚高似乎是流通环节惹的祸,其实,“以药养医”体制才是导致药价虚高的罪魁祸首。 “以药养医”体制使医院产生追求药品价格上扬的内在冲动。据《2006年医疗卫生绿皮书》透露,“目前大医院药品收入平均约占医院总收入的50%至60%,一些基层医疗机构的这一数字已高达80%至85%”。本应以医术生存的医院,却“驱本逐末”以卖药为生。在利益驱动下,医院和医生成为药品价格上涨的既得利益者和推波助澜者。有一句经典的话这样说道:“有百分之十的利润,资本就蠢蠢欲动了;有百分之百的利润,资本就忘乎所以了;而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那么上绞刑架的事都干得出来。”可见,利益驱动是最大的驱动。在利益驱动下,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前不久发生的“哈尔滨天价费用事件”就是一例。 “以药养医”体制让医院埋下了追求高额利润的“恶种”,而医疗市场的特殊性,为“恶种”提供了孳生蔓延的“空气和土壤”。 在医疗市场,医患之间几乎不存在价格博弈,这将使医院在敛取高额利润时更加隐蔽。比如,一个人得的病有多重、适合吃什么药、治病的合理价格等关键信息,完全掌握在医院或医生手中,患者只是被动接受者,根本无法参与博弈。医疗市场天然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使医院或医生可以在“15%的加价率”上大做文章,通过多开药、开贵药的办法,明目张胆且“合理合法”地赚取不义之财。 在医疗市场,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很容易被化为无形,这将使既得利益者更加有恃无恐。同样是患感冒,不同患者需要不同的药品治疗,这在医学上完全讲得通。由于医疗产品或服务不具可比性,无疑增加了政府监管的难度。虽然“国八条”要求“规范医院诊疗和用药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但能否落实,尚有疑问。利益的驱动、监督的缺位,促使医院和医生肆无忌惮地追求高额利润。“哈尔滨天价费用事件”虽然是个极端事例,但从中可以看出,某些医院和医生利令智昏到何种程度。 更为重要的是,“以药养医”体制逼使政府在调控时不得不采取“阶段性的办法”。按道理讲,要整饬虚高不下的药品价格,完全可以采取“医院药品零利润率”的办法,彻底堵死医院“以药牟利”的口子。道理归道理,现实归现实。在“以药养医”的大背景下,如果采取“一刀切”的办法,会将绝大多数医院逼向绝路。这样一来,老百姓所面对的不仅是看病贵、看病难,而是根本看不起病了。这一结局,政府不愿看到,老百姓也不愿看到。这也许是“国八条”不得不保留“15%的加价率”的一个主要原因。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可以说,要整治药价虚高病症,改革“以药养医”体制才是治本之策。 有资料显示,目前进行医药分离尝试的多为规模较小的民营医院,而占医药市场八成份额的公立医院大多“按兵不动”。心动不如行动。有关专家指出,要改革“以药养医”体制,政府的决心至关重要。首先,政府加大医疗投入,逐步缓解医院依靠药品收入支撑的现状,为医药分离提供物质基础条件。其次,在建立平价医院的同时,通过落实政府投入责任,让现存的公立医院逐步回归本色。其三,政府要放宽医疗机构的准入门槛,打破公立医院垄断地位,让一些竞争力强的民营或外资医院进入市场,在竞争中真正进行医药分离改革。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一种体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改革一种体制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国八条”的出台,显示出政府彻底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坚强决心。我们相信,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这一困扰医疗事业健康发展、影响百姓切身利益的顽疾定会得到根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