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4家单位被追缴土地出让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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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5日 13:59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田桂丹)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公布:包括东方宾馆、世界大观等24家单位必须在6月20日前缴清拖欠长达十几年的土地出让金!据了解,广州市土地出让资金“闸口”已逐年收紧,此次追缴的主要是上个世纪90年代遗留的土地问题。 将分批处理闲置土地
记者看到,此次公布的24家名 单不乏广州世界大观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等大企业的身影,也有不少不见经传的房产企业;尚未缴清费用的土地集中在天河、海珠、越秀等寸土寸金的市中心,甚至有多次飙现新地王的珠江新城地块。 据了解,这些未缴清出让金的地块出让合同最早是在1993年签下的,其他多数也是上个世纪90年代签下出让合同,也就是这些土地十几年来都未交出出让费。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建设用地处副处长沈耀军表示,广州市一直致力于闲置地块的处理,此次名单是在“九部委意见”出台前就已做好,接下来还将分批对遗留的历史土地问题进行清理。 追缴出让金是第一步 据透露,此前许多开发商都是拿地后先交少数出让金就“划地为王”,不续交费用也赖在土地上不走。但是,近几年土地出让合同都严格要在特定期限内交回出让金,否则将回收土地,因此开发商此次“老赖”行为越来越行不通。 据了解,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闲置土地,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专家韩世同指出,此次公布的未缴清出让金的土地事实上多数早已超过2年的期限。 韩世同表示,广州2006年土地出让计划中大面积的土地位于增城、从化等地,市中心的土地正逐步减少,因此这些单位可通过与人合作等方式缴清费用,继续享有超值土地。他认为,闲置土地的情况甚至在全国都是一个大问题,“广州此次是借细则之风,作出了有力的措施”。 -知多D 什么是“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土地批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即为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所以也可称之为“地价”。出让金包括土地开发投资费用和使用期内的土地使用费。前者包括征地、动迁及为地块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费,是对开发投资的一次性补偿,后者为土地资源使用的费用,即“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如批租50年,就要一次性支付包括全部年限的使用费。 据悉,不少楼盘就是因未交齐土地出让金而导致业主拿不到房产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