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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出口小企业面临新风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14:22 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网

  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网 信贷风险分析师 高靖嵩

  内容提示:商务部公布了《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调查和处罚规定(暂行)》(修订草案),表明我国开始整顿零部件出口业,这对小型零部件出口企业来说,并不是一个利好的消息。

  日前,商务部公布了《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调查和处罚规定(暂行)》(修订草案),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对汽车零部件出口来说,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零部件出口市场。同时,也提醒零部件企业,零部件出口不能靠低档次、低价格竞争,这不是长久之计。

  零部件出口还未摆脱低价低质局面。虽然我国汽车零部件近两年出口增长强劲,但仍以低附加值、高人力和原材料消耗型产品为主。我国出口的零部件大量集中在轮毂、刹车盘、挡风玻璃、汽车音响等低技术含量产品。

  2005年零部件出口金额达85亿美元,同比增长51%,占汽车产品出口的43%。零部件出口仍然以低附加值产品为主,出口价格相互倾轧。出口数量虽然增长较快,但效益增长不明显。目前,我国出口的通用零部件平均价格仅是我们从欧美进口产品平均价格的1/3甚至1/10。

  银联信分析:

  目前中国有些小企业出口很多低质量的产品到国外,用最便宜的价格来吸引客户。中国的产品品牌和声誉就被这样一些小企业破坏了。产品质量已经成为自己成功进入国际市场的一个关键因素。

  我国零部件出口发展空间很大。根据商务部规划,2006年我国汽车零部件出口总额将超过200亿美元,2010年达到1000亿美元。美国商务部预测,2010年中国的

汽车出口(主要是零部件)将达到700亿-1000亿美元之间。

  《草案》目前正在向公众征求意见,一经采用,将会取代10年前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的《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这对于出口态势激增的汽车行业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将更好地规范企业出口行为,维护汽车行业的整体利益。

  与原来的法规相比,《草案》引入了危害对外贸易秩序这一概念。新法规更为注重规范企业的出口秩序,维护整个产业的长远利益。少数盲目在海外市场打价格战、涉及不正当低价出口的企业将会面临严厉的处罚。《草案》细化了审查企业是否具备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主要因素:对被调查产品出口竞争秩序的影响、同类产品对某一市场出口的价格下降情况、出口数量变动情况、是否实质性损害其他同类产品的生产或出口企业的利益、国内其他企业出口利润下降或受影响情况、国内其他企业同一目标市场的份额下降情况、国内其他企业库存数量增加情形等。

  《草案》还强调了进出口商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在《草案》的第三条中提到,各进出口商会应充分发挥在规范对外贸易秩序中的协调和自律作用,根据产品出口情况,制定会员企业的出口自律规则,防止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的发生。对不遵守行业出口自律规则,出现不正当低价出口情形的企业,进出口商会可依照规定向商务部提出调查申请。

  这对自身实力不强依靠低价策略竞争的零部件出口小企业来说,并不是一个利好的消息。《草案》所带来的危机远大于其所提供的机会。

  [本文由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信息网提供,未经北京银联信信息咨询中心书面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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