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 > 正文
 

国务院七部门联动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14:10 中国电力新闻网

   王禹民表示将采取限电断电措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本网讯 记者张磊报道5月31日,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等国务院七部门,联合召开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即日起,国务院七部委将联合行动,整治企业非法排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电监会作为电力行业监管机构,首次参加该项行动。国
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副主席王禹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电力企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对需要关停整顿的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电、限电的方式加以整治。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资源和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中央提出,到2010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十五”期末削减10%,任务十分艰巨。王禹民在讲话中要求电力行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关于环保专项行动的批示精神,深入扎实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电力监管机构要根据行业监管的特点,认真履行职责,在环保专项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一是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监督供电企业执行政府或有关部门下达的停止供电指令情况,对供电企业实施停电、限电情况进行检查;二是要继续做好电价检查工作,监督差别电价的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经济手段的调控作用;三是要加强对本次环保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派出机构要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这项工作,把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王禹民强调,电力企业要自觉配合环保专项行动。发电企业要积极进行自查自纠,对本企业的环保设施和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未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限期进行整改;供电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有关违法排污企业的停电、限电通知,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不执行政府或有关部门下达的停电、限电通知或变相违规供电的供电企业,一经发现,电力监管机构将予以通报,并建议有关部门按监察部与环保总局联合印发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

  规定》进行处理。

  王禹民指出,对需要关停整顿的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电、限电的措施,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供电企业在对有关企业采取停电、断电措施时,必须以政府文件为依据。对需要关闭或停产整顿的违法排污企业,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要向供电企业下达停电、限电的通知,同时抄送电力监管机构。没有政府文件作为依据,供电企业不能直接对有关企业采取停电、断电措施。

  据悉,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将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和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