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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平方米以下住宅首付款比例仍为20%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10:47 北京日报

  中低收入人群房贷负担不会增加

  本报讯 (记者刘宇鑫)针对此次从税收和信贷等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会不会增加群众的负担的问题,建设部发言人日前表示,从住房消费信贷政策看,这次调整实行区别对待,对个人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维持了原来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不会增加中低收入群众的消费负担。

  这位发言人表示,宏观调控一年以来,房地产领域的一些问题尚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少数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部分地区中心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群众意见较多。如不加以治理防范,也可能传递到其他地区,演化成全局性问题,影响宏观经济稳定。

  《意见》充分考虑了对居民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支持和保护。从税收政策看,对以自住为目的普通住房消费,1999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由于居民为自住购买的普通住房,一般不会在5年内转让,因此这次将营业税政策优惠的居住期限从2年延长为5年,并没有改变国家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消费的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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