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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享不再新奥获天然气进出口资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02:34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王佑 发自上海

  天然气进出口贸易已不再为国家三大石油公司独享。

  昨天《第一财经日报》获悉,新奥集团注册的“新奥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已经获得了国家商务部的审批。该公司拥有甲醇、二甲醚以及多种重要燃气物资的进出口贸易资格。更
重要的是,旨在进入海外天然气购买行列的城市燃气供应商,期望借助这一新公司突围海外天然气市场。

  一旦成功,将是继中海油液化天然气上岸之后,首家突围该领域的国内民营企业。

  天然气进出口无配额限制

  同为稀缺资源,原油和天然气两种产品在我国的进出口管理上并不相同。

  200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条例》和《原油、成品油、化肥国营贸易进口经营管理试行办法》,只要具备相应条件的民营企业,都可申请原油进出口权。

  截至2005年年底,共有19家公司得到了非国营贸易的原油进出口许可,除中石油、中石化和中化等公司之外,远大集团、湖北天发等也拿到了原油进出口贸易权。

  但由于配额制度的限制,如果要海外批发,民企依然需经中石化等大型国企这一关。拥有原油进出口贸易权的某公司中层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该公司每年的进口原油配额大约是百吨左右,但是其进口就需要向中石化拿货,而在国内卖出的时候,依然会由中石化买进。“所以,我们即便拿到了资质,做这样的贸易也比较少。”

  而天然气并没有规定相应的进出口配额和贸易权限制。

  商务部外贸司重点工业品进口处一位人士昨天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国家没有相关法规对天然气贸易进行管制。但是,非国有企业进口天然气,还是少见。

  这是因为,天然气作为一种“照付不议”合同的产品,如果没有大量的天然气用户,很难形成市场规模。“照付不议”合同与原油的动态贸易不同,即假设合同规定了30亿立方米/年的采购数量,而买方实际只需20亿立方米,仍要以30亿立方米的价格向卖方购买。“这样,只有那些掌握大规模稳定用户的企业,其天然气采购才能实现真正的市场价值。”上述原油贸易公司人士表示。

  新奥酝酿海外买气

  今年1至4月,我国天然气产量持续增长。而覆盖60个城市的新奥燃气,其气源还会有短缺问题。只有增加供应量,才能保证其布点的有效性及未来的扩张战略。

  1到4月,我国的天然气产量为194.71亿立方米,增幅达25.9%。其中,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和塔里木油田产量为44.6881亿立方米和36.86亿立方米,增长 22.3%和123.2%。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天然气还是会有供应不上的可能。”新奥集团一位内部人士表示,目前公司共有几个天然气供应商:城市燃气的主要供应方是西气东输、陕京二线等;为防止意外,新奥还从中石油、新疆广汇、河南等地采购天然气,而新奥自建的北海液化天然气项目也是其气源之一。

  “万一主要气源出现问题,那么备用的LNG气就可在转化后,送到用户的管道之中。”

  不过,从长远来看,天然气还是需要更多的渠道来保障。因此,海外买气也成为了公司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购买方式上,公司将分为两步走:通过与拥有天然气资源的大型国内外公司结为联盟,如中石油、壳牌等公司,通过他们来采购。另外,则是自寻船队和供应商,直接将天然气引上岸。

  由于新奥集团已着手在内蒙古建设一个60万吨/年的甲醇基地,公司将会通过出口甲醇、进口天然气的方式来避免海运空载。

  “海外的液化天然气进入国内需要有一个接收站,不仅要动用大量资金,码头审批程序也较为烦琐,第二种方式也还在考虑中。我们将率先启动最经济的一种方式来实现海外战略。”

  新疆广汇集团的一位人士表示,现在广汇还没有从海外购买天然气。其上市公司G广汇(600256.SH)下有一家天然气公司,将用六年时间完成总投资70亿到80亿元的液化天然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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