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出台8措施 药品加价率严控在15%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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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14:1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饶沛)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实际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昨天,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提出了八项治理措施。 这八项措施的内容是:全面调整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并将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实际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
改进药品定价方式,选择部分政府定价药品试行从出厂环节核定价格。 加强对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监管,推行由生产企业在药品零售外包装上标示建议零售价格的制度。 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必要的干预;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医院诊疗和用药行为,制定药品临床应用指南;强化医疗保险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医药市场面临的矛盾仍很突出,社会各方面反响强烈。国家发改委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八项具体措施,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进一步加强监管、整顿秩序、规范行为,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