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造假开发商将被限制从业资格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11:31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刘扬)从本月起市建委要严查开发商囤房、倒号、虚报进度和价格等违规行为,凡是有这类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或销售机构,一经查实将面临严格的惩罚。 针对目前房屋交易市场中存在的无证售房、内部认购、囤积房源和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反交易管理规定的行为,市建委将从6月到9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房屋市场秩序专项检查整顿,检查的重点是群众信访投诉、媒体曝光的开发企业或销售机构。
开发或销售企业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被曝光,其楼盘所有未售房屋,将按照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网或有关媒体公布每套房屋的签约价格、签约条款进行公开销售;违规企业新项目的预售许可、网上签约手续进行限制至少一个月,直至企业整改且完成验收后方可解除限制;销售人员违规行为严重的,取消销售员考试资格或不予注册备案。 此外,违规严重的开发企业,市开发办将对其新项目立项予以限制;招投标、施工、质量管理部门对其办理招投标、开工和竣工备案手续予以限制;建筑业处和租赁处对其资质评定和升级进行限制;其法人参与的新公司资质申请予以限制;登记部门对其初始登记和项目进行抵押登记进行限制。市建委还将同时通报市发改委、规划、国土、工商、银行等部门,严格对严重违规企业项目立项、参与招拍挂、项目规划审批、广告发布及项目开发贷款进行审查。 开发商违规行为 不按期开盘,无理拒绝消费者购房要求,未按规定公布开盘进度和价格; 虚报销售进度,向消费者公布与交易网公示楼盘状态不符的销售情况;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诚意金、发放购房卡、排队放号、内部认购等形式收取购房者定金(订金)或预付款;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后,未按规定进行网上认购、网上签约; 进行内部认购、私下签订协议,诱骗消费者争购;连续订立撤销认购书或签订虚假合同; 倒卖房号,购买多套房屋后退房或退订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