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用地广东今年全省增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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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 14:25 南方都市报 | |||||||||
增量主要用于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国十五条” 楼市冲击波
本报讯 (记者李雅琼 通讯员张晓锋)近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下达2006年度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2006年广东省将适当增加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全省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306公顷以内,比2005年增加了12%,其中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077公顷以内,增量主要用于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地块规划要有住房套数 据悉,2004年和2005年,广东省房地产市场基本保持稳定,但一些城市地价和房价有所上升,个别城市升势明显。为了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稳定房价,2006年广东省将调整用地结构,适当增加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增加全省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总规模。 为调整用地结构,《通知》要求各市、县要认真执行国家的供地政策,在用地结构上要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严格控制高档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应。同时,可根据市场需求和本地实际需要,在地块规划设计要点中增加住房套数指标,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 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广东省将根据新政实施情况制订更为具体的措施,以确保国务院《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贯彻实施。 突破指标需报省府批准 《通知》规定,各市的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根据各市申报情况和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各市要严格执行省下达的年度计划控制指标,不得突破;确需突破计划控制指标的,应报省政府批准。各县(市)的年度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由各地级以上市在省下达的计划指标范围内安排。 各地要立足于使用原有建设用地,积极消化闲置土地,严格控制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计划指标下达后,各市、县要落实具体地块,编制详细规划,并将计划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