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4日,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和国际机场理事会(ACI)签署了一份协议,为涵盖范围广泛的机场管理课程制定和实施联合培训方案。
国际民航组织秘书长塔耶布·谢里夫博士在与ACI签署协议时表示:“我们期望与ACI发展这种长期关系,我们与其共同承诺来提高航空界的专业技能。通过在机场一级的联合培训,是我们两个组织为推动遵守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和建议措施的一种最为有效的方法。
ICAO和ACI承诺让这种新的方案能得以利用、能够承受并能广泛提供”。
联合方案将涵盖机场运行、机场财务管理、安全管理体系、机场合格审定和保安等领域众多题目。ACI今年夏季将完成机场经理对于培训需求的一项调查,此举将为ICAO和ACI的专家在制定以胜任能力为基础的课程时提供指导。
ACI的RobertJAaronson指出:“我们寻求与ICAO共同为机场经理们制定一项专业的鉴定合格方案,我们的会员们对此概念表示强烈支持。今天,我们的机场经理面临着财务、环境和提高对保安的关注等众多复杂问题。这对机场管理层人员职业生涯的特殊专业培训提出了要求。联合协议在应对这种挑战方面是一个积极的举措,同时在扩大我们为实现专业精湛方面的合作提供了一个必要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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