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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须交两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1日 10:34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玉迎)国家税务总局昨天表示,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需要交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两种税。

  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是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根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按照财产租
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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