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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六条细则正式出台 15条措施稳定房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14:06 新快报

  6·1起全面执行

  新快报记者 黄颖

  备受关注的“国六条”细则昨日终于正式出台。为了进一步稳定房价,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
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和银监会9部门发出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国六条”制定了一系列细则,总计有15条具体措施,分成6个部分。相关措施都在今年6月1日全面执行。

  在一系列细化措施中,对楼市影响较大的包括: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购房不足5年转让须交营业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但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切实整治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等等。

  《通知》称,本次调控是要针对房地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市场引导和调控。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落实和完善政策,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消费;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加强法治,规范秩序;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对待。

  《通知》要求,各地区、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2005年以来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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