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调控重划八道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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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03:41 新闻晨报 | |||||||||
-9月底 近期经济适用房建设目标9月底前公布。各级城市(包括县城)人民政府要编制住房建设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特别是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并纳入当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
-7成 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占项目总面积7成以上。一些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必须报建设部批准。 -5年 购房不足5年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 -3年 空置3年以上商品房不得作为贷款抵押物。此外,为抑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源,对项目资本金比例达不到35%等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 -3成 国家明确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成。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7成 居住用地供应量7成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此外,要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 -2年 土地闲置2年将被收回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不足四分之一,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2006年 各地城市年内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