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持有期冲击炒房客心理底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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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02:30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叶国靖 于兵兵 许慧颖 发自上海北京 王先生在上海有两套房产,其中一套在今年年底可以拿到房产证。本想等着2年后转让的他,现在或许要等上5年了。 根据昨天公布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下称《意见》),
也就是说,王先生要想回避掉5.55%的全额营业税,就需等到2011 年12 月31 日后才能交易。而5年之内,王先生每月需要为这套房产承担近4000元的按揭。 “如果从明天开始办理,加上各种手续流程,6月1日前是不可能办下来的。”王先生称,他目前只能一筹莫展。 “新政策对二手房交易来说将是重大的冲击。”上海汉宇地产物业代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施宏睿强调。他介绍说,目前上海市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约占全部二手房成交量的30%,持有2年至5年再转手交易的约占30%,而所有5年以内转手交易的房源中,绝大多数为投资或投机客户。“因此,受新政影响,二手房成交的换手率将大大降低。”施宏睿称。 上海房屋销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周忻认为,这一条款或将较大改变消费者对于长期投资的心理预期。另一位在上海持有3套房产的刘先生支持了周忻的判断,他所持有的房子均不足5年,刘先生表示不可能近期出售,而以后再投资房产,就可能要考虑2011年时的市场情况了。 北京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辉则认为延长营业税征收年限的做法并不适合所有城市,因为各个城市房价涨幅不同,虽然该政策对于打击投机、抑制投资将起到较大效果,但是目前对5年的起始时间划定尚不明确,因此很难下一定论。 施宏睿称,除了已经明确的全额营业税的收取规则外,另一个更重要的政策可能对未来的二手房交易带来严重冲击,那就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根据此前国税总局的表态,有市场人士预测,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可能有两种方式,或收取出售方收入部分的20%,或按交易全额收取一定比例,如1%。“无论是差额的20%还是全额的1%,对于售房者而言都是一项重要的成本负担。”施宏睿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