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7日讯(记者姜振海 通讯员 张锡玉) “计价器计量检定费每年减少25元,不再征收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费,出租汽车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由每月最高800元调整为700元。”记者今天从市运管局获悉,市财政局、物价局和交通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从本月起实施出租车减负政策,同时给每辆出租车发放 115.12元的成品油补贴。
据市运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三部门日前下发的《关于石油价格改革对客运出租
车经营者减免部分收费的通知》,出租车减免的收费项目包括: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收取的管理费,收费标准由每车每月不超过800元调整为700元;不再征收每年每车24元的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费;不再征收每年每车60元的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计价器计量检定费由每台次 70元临时核减为45元;暂时不对客运出租车进行简易工况法排放尾气检测,不收取尾气排放检测费;以上政策自 2006年5月起执行。记者计算发现,实行新政策后,每辆出租车每月少交费用109元。
另外,市运管局还下发了《关于做好燃油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交通局、各公交、出租客运企业将补贴及时发放到经营者手中。具体的补贴标准为:出租车以 2005年末在册营运出租车实有数为依据,出租车每辆车 115.12元;公交企业以2005年末拥有的车辆数,按照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城市公共交通经济技术指标计算方法》(CJ/T 5—1999),确定拥有的公交车辆标准台数,每标准车台 4285.23元;农村客运班车以 2005年末在册营运客车(不含中心城市到中心城市)实有数按大、中、小不同车型分别为大型客车 919元、中型客车 827元、小型客车719元。
财政补贴的时间,今年统一按9个半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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