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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行业相关政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4日 22:07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杨小娴

  取消对出租车的歧视性政策

  为确保出租车行业稳定,湖南省物价局要求各地要改善出租汽车运营环境。清理针对出租汽车不合理的限时、禁行、禁停、禁止上下客等做法,取消对出租车的歧视性政策。出
租汽车在机场、车站、码头、饭店、宾馆、商店、文化娱乐中心等公共场所不得限制正常停靠,也不得收取各种形式驻点营运费、管理费等。

  清理出租车行政事业性收费

  各地应减轻从业人员负担。清理涉及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向出租汽车收取运输管理费、客运管理费、治安费、特殊行业审验费、机动车辆排污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业已取消或免收的收费项目,对出租汽车暂停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

  降低

出租车运营成本

  出租汽车企业要切实降低过高的承包费、管理费。坚决制止企业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以车辆挂靠、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运营收入保证金”和“高额承包”等方式向司机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企业代征代缴的各项税费,必须向司机出具明细表和合法凭证,不得随意增加税费项目和擅自提高税费标准。

  严格控制出租车数量

  各地还应严格控制出租汽车数量,切实加强对出租汽车经营权的管理,依据城市

公共交通规划,合理配置出租汽车的运力运量。各市、州一律不得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租政策。近期,暂停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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