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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房屋转手征营业税年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1日 14:1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妍)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5月17日国务院提出了六大措施调控稳定房价。据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土地、银行、税收、建设等各个相关部门的具体政策有望在本月内陆续出台。

  而5月19日晚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中透露,将进一步完善

  税收政策,遏制最近一段时期,少数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合理等问题。令人关注的是,针对房地产市场短期投机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出台了对已购商品房两年内出售的将全额征收营业税,此次完善税收政策,这一时间将会延长。

  此次将完善的另一项税收政策,就提高土地保有环节的税负,抑制囤积土地,促进空置房处置。此外,国家税务总局也将采取措施,抑制开发高档住宅,鼓励

经济适用房等普能住宅的开发。

  明赠与、暗交易 风险大可能得不偿失

  不过,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某些中介为了促成购买居住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转手,建议房屋卖方通过“赠与”的方式进行产权转让,私下里收取买主的房款。这样,房产过户时表面上没有任何金钱往来,卖房业主就不用交纳营业税了。例如,市民李女士手头有套房子价值45万元,有买主愿意出60万元买下这套房子,但是新政策出台,让她觉得卖掉房子除去各种税费,落入自己口袋的钱似乎少了不少,于是李女士在中介的帮助下办完了手续,把这套房子转让了出去。按照新政,李女士转让的房产居住未满两年,需缴纳营业税:60×5.5%=3.3万元;通过假赠与的方式,李女士需缴纳的营业税为零,但由于佣金提高了2%,即增长60×2%=1.2万元,即便这样,李女士还是可以省下2.1万元的税钱。

  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梁学兵律师表示,采取明赠与、暗交易的买卖方式,对双方当事人都有很大风险。因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即使买家已经付了定金,也对出售方没有约束力。此外,我国《合同法》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买方收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就很难要求原主人赔偿。另外,买家还要提防赠与人撤销赠与或不履行赠与义务的行为,风险相对较大。如果私下交易被揭穿,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还要补缴税款和罚款,对于双方来说都得不偿失。

  有专家认为,此举与国务院刚刚出台的“六大措施”中“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有冲突的。

  专家建议 半年内转手才全额征收营业税

  房产专家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此措施若出台,影响的将不仅是一手楼市,对二手房市场的影响肯定也会相当大。而提高土地保有环节的税负,表面是针对开发商,但最终增加的成本还是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去年5月七部委发布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个人购买居住的普通住宅不足2年转手的,将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这一政策在广州楼市掀起轩然大波,市民赶在6月份前赶搭“尾班车”,房地产交易中心爆棚。但6月份之后,“惜售”心态弥漫,导致二手房源短缺,交易萎缩,几个月才恢复元气。

  正因如此,“商品房两年内转手全额征收营业税”被业界称为“去年房产新政最厉害的调控手段之一”。全额征收“税率”约占销售额的5.5%,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

  针对此次国家税务总局透露的风声,专家认为,此举对二手市场的影响相当大。他们质疑,对炒家来说,课以重税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阻吓作用,但若以“持有时间”来作标准,可能会“误伤”二手楼市。反而应该缩短“持有时间”的规定,比如半年内转手的才全额征收营业税,同时提高税负比例,才能打击炒家。还有专家认为,此举与国务院刚出台的“六大措施”中“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有步骤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冲突的。

  而对于提高土地保有环节的税负以抑制囤积土地,专家认为,此前对于闲置土地一直都收取“闲置费”,这次会不会转为“税”?“这项措施不利于降低土地成本,显然开发商会将增加的税负转嫁到

房价上”。

  满堂红研究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历史经验,3月一般是上半年广州二手楼市的成交最高峰,但是从4月满堂红的成交数据来看,成交宗数仅比3月下降了5.3%,表现依然十分炙热。此外,4月二手楼价继续维持上升的势头,达到4652元/平方米,环比微涨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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