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19日电 (记者 张晓松)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原辅料供应商审计、原辅料购入及质量检验、物料管理、产品审核放行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近日发生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药案件,造成多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产生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发
出上述通知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通知指出,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物料,并按照规定检验合格后入库保存;必须严格按照药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检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药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药品GMP(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完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严把产品质量关;要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做好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要监督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坚决一查到底、依法处理;对于不符合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的,依法收回其GMP证书;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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