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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克告阿迪诱惑郑智代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8日 07:42 京华时报

  郑智坐上第二被告席 两被告昨发表声明

  本报讯 (记者 孙思娅) 耐克与阿迪达斯两大体育用品公司,为抢夺球员郑智代言而闹上法庭。耐克公司日前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正式起诉阿迪达斯,并将鲁能俱乐部球员郑智列为第二被告,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昨天,阿迪达斯公司和郑智双双首次就此事发表声明做出回应。

  耐克公司在起诉书中称,耐克于2003年与郑智签订独家代言合同,在2007年底前耐克公司享受“独占”郑智的权利。双方约定,除国家队(阿迪达斯赞助)活动外,郑智在参加运动或和运动相关的活动时,不得穿着或使用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也不能为其他同类厂商代言。但“从2005年起,郑智已多次以个人身份参加阿迪达斯公司在中国和欧洲组织的品牌宣传活动,穿着该公司服装和运动鞋”。起诉书还列举了郑智的多项违约“罪状”。耐克公司称,起初郑智断然否认曾与阿迪达斯合作,但随着郑智参与阿迪达斯组织的商业活动不断为媒体披露,郑智就不再作出任何回应,而阿迪达斯公司的高层人士也一直没有做出正式答复。耐克公司表示,郑智“出轨”是受到阿迪达斯的“诱惑”。“阿迪达斯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并指责郑智失去诚信。

  昨天,记者与

阿迪达斯公司上海总部取得联系。该公司宣传部李小姐告诉记者,他们刚收到了郑智发来的声明。李小姐称,郑智在声明中明确表示,其本人与耐克的合约已经解除。李小姐还表示,他们至今没有接到法院发来的起诉书副本及传票,她所了解的全部事情都来源于媒体报道。

  李小姐称,阿迪达斯已就此事发出声明。这份用电子邮件方式发给记者的声明中称,阿迪达斯是中

国足协和中国国家足球队的指定赞助商,郑智作为国家男子足球队队员也是阿迪达斯的签约球员,因而其参与阿迪达斯商业活动的行为符合合同约定。阿迪达斯还称,在法院尚未发出正式通知前,耐克就此事召开媒体通气会“无疑是一种市场炒作行为”,“这种做法对
中国足球
的健康发展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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