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11种台产蔬果进口是考虑两岸均有需求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 12:1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7日电(记者陈斌华 茆雷磊)国务院台办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副司长卢厚林在发布会上说,之所以决定新增台湾产的4种水果和11种蔬菜进入大陆市场,既考虑了台湾方面的要求,同时也考虑到大陆市场和消费者会有需求。 中共中央台办主任陈云林上月受权宣布,从2006年5月1日起,允许产自台湾地区进入大陆的水果种类从18种增加到22种,新增柳橙、柠檬、哈密瓜、火龙果4种水果;允许产自
卢厚林在回答相关问题时表示,此次新增柳橙、柠檬、哈密瓜和火龙果4种水果,主要是考虑到这几种水果在台湾种植面积较大,特别是橙子和柠檬产量大,新增的11种蔬菜是台湾主要蔬菜生产品种,这些水果、蔬菜在盛产季节尤其是丰收的时候,销售是个很大的问题,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台湾方面多次通过不同渠道希望大陆能够增加准入这些水果和蔬菜,我们充分考虑了台湾方面的要求,同时也考虑到大陆市场和消费者会有需求。因此,质检总局组织专家进行了专门研究,作出了准许进口的决定。 在回答为何对台湾捕捞水产品输往大陆简化手续的问题时,他说,台湾渔业发达,尤其是远洋捕捞业,有一支庞大的船队,生产活动遍及世界主要渔场,在海外设立一批远洋渔业基地,具有资金雄厚、技术设备及管理先进等优势。台湾远洋渔船捕捞的水产品到大陆来销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福建与台湾渔业发展的自然环境条件相似,渔业合作历史悠久,交通便利,物流辐射能力强,具有广泛的合作空间,简化检疫手续后,相信会有更多的捕捞水产品输往大陆,从而惠及台湾渔民。(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