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通用名处方难防商业贿赂 医院称以难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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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4日 14:25 南方都市报 | |||||||||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严艳 就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恢复医用药品通用名开处方的决定,广州市几家大医院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认为“方向是对的”,但具体到实际落实,他们则认为难度很大。
5月11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全国医院管理年工作会议,决定恢复医生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处方的制度。所谓药品通用名,是指全世界都可通用的名称,一般是用来表达药品的主要化学成分。据悉,卫生部此举旨在堵住医生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的漏洞。 广州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吴一龙认为,“这是好事。药品商品名众多,也会把医生搞糊涂,有病人还重复吃药。”吴一龙也认为,由于药品采购时仍要进行选择,因此仅通过医生开通用名处方无法达到防止商业贿赂的目的。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务处处长刘全梁则认为,卫生部和中医药管理局需要做好前期的铺垫工作,“比如政府出台药品指导价,将所有药品价格统一起来,这样才能防止一种药改个名字定价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