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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加强征收煤炭等矿产资源补偿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 08:2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见习记者 魏学珍

  本报讯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有关通知,要求全面复查煤炭矿山企业的核定开采回采率;从严考核煤炭矿山企业的实际开采回采率和强化煤炭矿山企业补偿费征收。

  通知指出,以煤炭为重点,加强补偿费征收管理,构建矿山企业珍惜和合理利用资
源的经济机制。要求严格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计算的补偿费数额为应征收数额。通知指出,要全面复查煤炭矿山企业的核定开采回采率。

  通知规定,复查工作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同时加强对煤矿储量的动态监管,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动用、消耗和损失的资源储量的地质测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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