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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观点分歧障碍物权法出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1日 17:46 中国产经新闻

  CIEN记者 朱力 报道

  宪法就像是“天条”,具有最高的权威。若要真正护佑公民,“天条”就必须“落地”。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中国第一部《物权法》没有在今年的人代会上如期表决,《物权
法》起草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说,在《物权法》立法及征求意见的过程中,的确存在不少争论,“但最终还是以立法机关的意见为主”。

  盼物权法成维权“利器”

  在今年的人代会上,25个立法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物权法》高居首位。

  “小到空调滴水大到一座矿山的归属《物权法》涉及的内容与我们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日前,中国政法大学江平教授说。

  据记者了解,提交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共分5编22章,总计297条,长达55页。草案详尽地规定了人们在处理财产关系中的各种行为准则,无论涉及国家基本制度的“矿产资源、水资源以及城市的土地等属于国家所有”这样的条款,还是同一般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如“私人对其合法取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所有权”;“国家保护私人投资及其收益”;“国家保护私人财产的继承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在草案中都有表述。

  其中对土地权益的保护尤为突出。像最常见的小区会所、车库、绿地等的归属问题,草案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

  王利明认为,从目前看,《物权法》草案有3个显著的特点:其一,《物权法》保持了鲜明的中国特色,反映了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历史传统和习惯。其二,《物权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促进各种所有制的发展。其三,《物权法》适应了交易的需要,确认了各种交易规则,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

  生活中许多看似讲不清道理的事情,最终也能在这部法律草案中找到答案。

  遭遇法律尴尬

  “过于原则”,“规定还不够细致”,“措词还需要更专业化”……这是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时常听到的专家学者对《物权法(草案)》的评价。

  “就我个人看,这还得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来定,目前各界对草案的争论仍然很大”。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导梁慧星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物权法》何时能够正式出台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而在此前,一些媒体曾带着肯定的语气报道过《物权法》将于今年3月通过的消息。

  用王利明的话说,《物权法》目前有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讨论,有些基本问题还存在分歧,“这些分歧大体上还是过去学界产生过的一些问题。”

  仔细看可以发现,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梁慧星和王利明分别牵头起草的草案,以及后来的全国人大法工委确定的“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区分所有”的内容争议极少。而在现实中,对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和小区内的绿地、车库和会所的权属,却聚讼不休。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新教授认为,在实践中还存在困难。比如对窗前绿地、楼顶空间、停车位的权属等还存在争议。窗前绿地和楼顶空间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是建筑物的共有部分,能否卖给一户单独享有呢?而停车位纠纷的主要表现是权属不明。

  但问题是,法律如果这样规定,从实践的角度可能恰恰走向立法目的的反面。因为在购房过程中,开发商处于强势,其提供的售房合同的很多条款在法律上对业主都不公平,法律强调“有约定依照约定”,正符合了开发商的利益。

  因此,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在为立法机关科学、严谨的工作精神叫好的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抓紧时间理清相关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物权法》,让这一重要民事法律在充分完善修改后尽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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