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800亿元发电资产将出售 电力改革加速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 01:50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陈小莹 发自上海 持续了近4年的电力体制改革近期将有新突破。国家电网公司所属的价值约800亿元的发电资产将被出售。 日前,一份关键词为“电力改革”的会议纪要下发给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电
27号文件提出了六条电力改革的统一意见。“处置预留和暂留电网发电资产”是其中提法最详尽的一条。 “要抓紧完成预留的920万千瓦发电资产的变现工作,变现收回的资金由财政部设立专户进行监管。”而暂留电网的647万千瓦发电资产,也要“参照920万千瓦的变现方法”,尽快提出方案。 上述两项发电资产,正是国家电网公司(下称“国网公司”)为调峰调频预留的发电资产。其中2005年3月647万千瓦发电资产被国网公司违规注入下属的新源控股有限公司。 按照火电5000元/千瓦、水电10000元/千瓦的价格估算,上述国网公司的两项资产价值约800亿元。 据悉,国网公司目前已经同意出让这部分资产,而有关部门也正在开始资产拍卖的准备工作。其中,选择中介机构、召开联席会议、寻求法律依据等工作已经先行。 据中国投资协会能源研究中心副理事长陈望祥介绍,这两部分资产的其他股东大多是地方电力投资公司。一旦进入招投标程序,合股对方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正常的程序,资产评估等后续工作也将在准备工作完成后展开,可能将会在今年年中获得较大的进展。 27号文件还提出,电力体制改革当前要集中精力解决好厂网分开的遗留问题,巩固厂网分开的改革成果,积极推进主辅分离,加快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国资委会同财政部。发改委、电监会等部门尽快提出电网主辅分离改革的实施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文件还确定,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由电监会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