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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八百余药品实行同种同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 01:24 中华工商时报

  据新华社广州9日电

  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广东省日前重新修订了定价药品目录,从10日起,涉及的828种药品同一品种规格实行统一价。

  这次重新修订定价的药品有828种。被列入广东省政府定价目录的药品,定价形式为
政府指导价,定价内容为零售价格。具体定价形式为最高零售价格,即经营者可以低于政府规定零售价格执行。

  《广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修订后,广东省制定公布政府定价药品价格,不分产地、生产企业、商品名(备注注明原研制或优质优价厂家除外),凡在广东省辖区内销售的同一品种规格,将执行统一价格。

  据悉,此次定价的药品范围有五大类:一、广东省调剂进入2004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医保目录》)的西药,按标明的药品中文名称划分品种,包括未列入《医保目录》的剂型;二、调剂进入广东省《医保目录》的中成药,按标明的药品名称和剂型划分品种;三、国家规定由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的《医保目录》内属于非处方药的剂型以及既可作为非处方药品又可作为处方药品的“双跨”剂型规格;四、国家《医保目录》中的民族药;

医院制剂和中药饮片;五、国家规定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订批发、零售价格的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陈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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