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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忧参半的煤质红黑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 19:36 中国电力新闻网

  4月17日的《中国电力报》头版刊登了“动力煤质量存在三问题”一文,并在三版登载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5年第4季度对动力用煤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的红黑榜。文章说,这是继2004年第4季度、2005第一季度之后,由国家质监总局进行的又一次动力煤质量抽查。

  针对此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不合格煤
炭生产(经销)企业进行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作为深受劣质煤之痛的火电厂职工,对此欣慰不已。然而,对已进行了三年的动力煤国家监督抽查,能否象其他商品那样实施有效打假,仍心存不少疑惑。因为根据国家质监总局的安排,国家煤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从2002年起每年对全国动力用煤质量进行国家监督抽查。但在2004年和2005年煤炭供应紧张时期,电煤质量持续下滑,且个别矿主和非法经营者以卑劣手段掺杂使假的行为,使国家、火电企业蒙受巨大损失的现象,至今让火电厂愤愤难平。其中令人难以释怀的是,如此大范围、长时间、突出的在煤炭上掺杂使假行为,却不能得到依法有效的打击。据去年4月13日的《人民日报》北京讯,针对最近一段时间各方反映煤炭质量下降问题,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近日再次要求煤企稳定产品质量,满足用户需求,提高自身经济效益。文章说:近两年,煤炭质量出现滑坡。2003年国家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当年第四季度动力煤产品进行了抽查,结果表明质量大部分处于一般或较低水平。特别是2004年以来,随着煤炭供求关系的进一步紧张,煤炭质量滑坡问题愈来愈严重。

  对此,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一副会长濮洪九认为,近期出现的煤炭质量滑坡,客观原因有: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煤炭质量也在变化;国家加强资源管理,企业提高回采率,不能不对低热值煤炭进行开采。从主观上分析:一是在市场需求旺盛,煤炭价格上涨拉动下,有的煤矿放松了质量管理。二是一些小煤矿和非法经营者采用掺杂使假的卑劣手段。该文记者说:最近到一家大型煤炭企业采访,就听说该矿区周围多年积存下来的矸石山,已被周边小矿和非法经营者搬空,掺到销售的煤炭中去了。(中国证券网2005年4月14日财金快讯)

  由此可以看出,对煤质下滑的问题,除主要用户火电厂外,不仅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权威媒体的高度重视,也有以行业自律实行行规行约管理的国家煤炭工业协会的高度认同。笔者为此在百度上以“动力煤 产品质量”为关键词进行搜索,竟然有8000多条相关信息,其中绝大多数就是煤质下滑的问题。说明了全社会也都在关注这个现象。

  从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看,2005年动力用煤合格率比2004年下降了16.3%,比2003年下降了23.6%。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分析煤质下滑原因时认为,一是部分小煤矿忽视煤炭质量管理,缺乏基本的质量保障措施。2005年小煤矿产品抽查合格率仅有35.5%。二是一些不法煤炭生产、经营、运输商户,在煤炭中大量掺入煤矸石、煤泥、粉煤灰、石头、泥土,甚至建筑垃圾,以次充好、分层转运。

  对于日嚣尘上的劣质煤现象,国家发改委自2005年9月至12月部署了严厉打击在煤炭产品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主要有:

  重点查处在煤炭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重点检查的场所是可能发生大量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的煤炭生产、经营、运输企业的储煤场,工业企业和城市煤炭用户的储煤场、装车点等场所;

  重点检查的企业包括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无煤炭经营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曾因质量、计量违法行为被查处过的企业;各类小煤矿的煤炭经营户;

  发改委将对多次发生故意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取消其煤炭经营资格,并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证经营企业要坚决予以取缔。对涉及货值巨大的案件,要请公安部门介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

  应该说,发改委的决心和行动比国家质监总局来得更大更彻底。遗憾的是,如此高规格、高权威的打假煤行动,还是很少见到有实质性受处罚的结果和个案报道。

  笔者查索有关资料表明: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煤质基本能满足电厂机组设计要求,但一些中小型企业质量问题严重。2005年一季度抽查54户企业中,大型企业19家,合格率94.7%;中型企业18家,合格率55.6%;小型企业17家,合格率仅35.3%。湖南、湖北、重庆等南方缺煤省份,煤质尤其差。四川省一家煤矿的一批电煤灰分达73.3%,重庆一家企业的售煤合同约定灰分小于23%,实际达67.3%。这两批煤的发热量均只有7.5兆焦/公斤多,而按常规10兆焦/公斤以下就是煤矸石。有的还明显地掺杂使假,如在煤车上部20至50公分装上好煤,下面却是劣煤、煤矸石乃至砖头、镐把、塑料袋等。据测算,仅2004年电煤平均发热量比上年下降3.09兆焦,相当于全年要比上年多产7000多万吨煤炭。按照当年的煤价计算,近200多亿元的非法暴利就被黑心矿主和经销商拿走了。

  一个奇怪而耐人寻味的现象是,今年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全国电煤订货合同一拖再拖,电煤双方争论的焦点都是价格,却鲜见对煤质问题的讨论。作为产煤和供煤方,一口咬定煤价要继续上涨,但对煤质的保证承诺却闭口不提。

  如何建立一个规范、有序、健康的煤炭市场,是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电厂、煤炭管理部门及质监人员普遍认为,要解决电煤质量下滑问题,首先应提倡煤炭企业自律,树立信誉意识。前年底,全国煤炭工业协会专门提出了行业自律的要求,陕西省煤炭局、煤业集团等也正在制订旨在内部约束的电煤质量管理办法。今年以来,煤炭质量开始稳步上升的局面,使一些火电厂对煤质的担忧舒缓了一口气。但对变换手法和潜在的煤质下降却不敢掉以轻心。电厂担心的是,万一市场再度逆转,电煤再次成为紧缺商品时,假煤是否再度猖獗?电与煤不能再在这样的畸形关系里循环了!深受假煤之苦的电厂强烈呼吁,希望政府、煤企和有关各方,要像重视煤矿安全那样重视煤炭质量,要像治理煤矿安全隐患那样治理煤炭销售质量。

  但愿煤质红黑榜不只是一纸例行公文。(梁新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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