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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旅游成本价出台 5月8日起不得低于成本接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6日 09:42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4月25日讯 (记者 高虹 实习生 刘仕莉) 昨天,《海南旅游团队地接成本价格方案》得到省物价局的批复,准予备案实施。从今年5月8日起,海南地接社不得低于成本价接待旅游团队。

  4月10日,140多家旅行社在海口签订行业经营公约,集体抵制“零负团费”。海口市旅游协会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按照行程消费项目分项核算人均成本价,制定了《海南旅
游团队地接成本价格方案》。

  该方案提出,旅游团队地接成本包括酒店住宿、门票佣金提取、团队餐费、车费和综合服务费等五个部分。其中,酒店住宿按海口、万宁、琼海、三亚和其他市县等区域,对一星级至五星级酒店制定了最低成本价。

  该方案要求,严格执行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旅行社门票佣金提取控制比例标准。景观类如五公祠、南山等,佣金提取不超过票价的30%;民俗风情类,如东南亚风情园、亚洲风情园等,佣金提取不超过票价的35%;特种旅游项目,如蜈支洲岛渡船、潜水等,佣金提取不超过票价的45%。

  方案提出,团队餐费的成本价为:三星级酒店(含三星级)以下早餐8元/人,正餐12元/人;四星级酒店早餐 10元/人,正餐15元/人;五星级酒店早餐30元/人,正餐30元/人。

  车费(含接送费)以 33 座车价计算,一天行程车费为61元/人,两天行程车费102元/人,三天行程车费143元/人,四天行程车费179元/人,五天行程车费215元/人,六天行程车费253元/人,七天行程车费290元/人。

  综合服务费净天数(用车天数)为15元/人/天。

  据省旅游局透露,从5月8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杜绝“零负团费”大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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