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我国将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5亿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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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22:4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 刘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0年,我国新型干法水泥比重从目前的40%提高到70%,水泥行业累计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5亿吨。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水泥行业存在潜在产能过剩。2005年国内水泥市场需求不到10.5亿吨,而水泥产能已达13亿吨,其中60%左右为立窑等落后产能。2005年,水泥行业
预计“十一五”期间,我国水泥消费需求年增长3%至3.5%,2010年国内水泥需求量为12亿至12.5亿吨。在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的同时,国家将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 为此,国家将对水泥行业加强总量控制,严格市场准入,把环保新标准纳入水泥生产许可证发放审核条件,禁止立窑水泥进入重点建设工程;采取上大关小、补贴及赎买等多种方式,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国家还将鼓励水泥企业兼并、重组、联合,提高生产集中度;支持有实力的大企业走出国门开展水泥建设工程总承包和直接投资办厂;研究制定鼓励水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处理工业、城市垃圾方面的配套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