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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业促销年内出规定 限时抢购抢到没货属违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5日 06:54 信息时报

  “限时抢购”抢到没货属违规

  时报讯(记者 周芳)商务部《零售业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修改成形,年内有望出台,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经贸委流通处也证实了这一消息。

  “全场”打折不许随口叫

  《办法》中第九条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宣传,不得使用含糊的、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或文字。凡有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予以明示,不得以全场促销等名义进行宣传。因此,今后一些惯用“全场特价”以招徕顾客的商家将被受限,那些标以“全场”而非真正实行全场折扣优惠的促销广告也将被视为“虚假广告”。

  记者近日在广州上下九步行街一家大型综合购物商场看到,场内外凡是醒目处均张贴了“全场服装1~3折”的促销宣传广告,但记者在场内逛一圈后竟发现,绝大多数名牌商品都在其专卖场入口处贴着“恕不参加商场活动”的告示牌。

  在另一家具量贩店,“全场特价”的广告宣传也很显眼,但记者发现所谓的“全场”只不过是少量放在花车上看上去较旧的商品。

  清仓促销不得超过30天

  另外,《办法》中第19条明示,零售商不得以虚假的清仓、拆迁、歇业、转行、破产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因上述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的,促销时间不得超过30日。

  记者昨日在广州多处发现不少“简易卖场”打着“最后清仓”的旗号。据街坊说,标榜“最后两天”有的甚至一撑就达半年、一年之久。

  限时促销应保证有货

  另外,即将出台的《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特价限时购物活动的,应当保证商品在限时购物时段内的充足供应,并明示特价商品数量。

  据记者了解,一种名为“限时抢购”的新兴促销方式被精明的商家们广泛运用,而消费者通常很难在限时抢购的时段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广州一程姓女士直言不讳地说,去年国庆在报纸上看到一知名全国连锁家电卖场的电视机促销广告,可到商店时,该连锁店的广州分店根本就没有这种特价背投上架。

  一角以下找零不得“忽略”

  此外,《办法》第二十九条还明示,零售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消费者找回人民币壹角以下的零钱。这一条例也可有效制止当下一些个体私营超市拒绝找零,或者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多收钱。

  另外,零售商不得以消费者所购商品金额小为由拒绝开具发票;开具发票时,不得要求消费者负担额外的费用。

  相关声音 应该制定相应罚则

  不过,记者从手上的一份《办法》草稿中发现,上面并未有详细的罚则对违反规定的商家进行处罚。

  为此,广州市经贸委一位人士认为,作为国家出台的规章制度,要想真正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就必须制定相应的罚则,即违法处罚办法,否则就是一部不完整的规章。这位人士建议商务部出台《办法》时增加相应的罚则条款。

  而广百股份的新闻发言人也提了几点建议:除了制定罚则外,相关部门应成立联合调查部门;.对于外资、台港澳企业也要一视同仁;对于很多收费项目,零售企业可能会改换名称如“咨询费”等,必须明确指出,除应收费用外,其它一切名称都纳入乱收费等。

  一位从事保险行业杂志编辑的消费者认为,《办法》中第22~23条对购物返券进行了规定,没有取消返券。国家已明确不得印制、发售和使用各种形式的代币购物券(卡),各商场、企业印制的券是否属于代币购物券?他建议应该明令取消返券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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