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在医药托管执行过程中,托管双方依然存在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可能,这就可能让医院药房托管成了变味的医改,其结果是,药价不但不能因此降下来,反倒可能上升
本报记者 邢少文 发自广州
这将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一次“医药分离”试点。
4月中旬,在原有两个区医院药房托管试点的基础上,南京市政府部门提出将在全市13个区近200家二级、一级医院药房推广托管计划。“预计将在5月初启动。”南京市卫生局规划财务处处长韦广锋对《第一财经日报》说。
按照药房托管的概念,即将医院药房的所有权和经营权进行分离,所有权仍归医院,经营权则交由托管企业,经营利润双方分成。在政府、医院、托管企业的设想之中,药房托管不但能够制止医生与医药代表间的贿赂行为,还可解决因药品销售垄断而导致的药价虚高问题。
但业内人士认为,在医药托管执行过程中,托管双方依然存在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可能,这就可能让医院药房托管成了变味的医改,其结果是,药价不但不能因此降下来,反倒可能上升。
管理费比例该如何确定
医药彻底分离在医院补偿机制没有建立的情况下难以推行。由此,药房托管成为了一种中间手段。在经营模式的创新上,药房托管切断了医院参与医药销售的环节,改为直接由医药公司来出售药品,作为托管方,医药公司则向医院交纳一定数量的管理费。但管理费的比例如何确定成了关键问题。
“铁心桥卫生院药房,从2005年5月正式运营至年底,公司亏损了30万元,估计今年将会继续亏损。另一家托管医院雨花区中医院,2006年头两个月,每个月支出在员工工资、奖金和运营费用在20万元左右,也在亏损。”这两家药房的托管者、江苏省医药实业公司经营四部经理曾世伟对记者说,“我们目前的想法是希望能够持平、不亏,然后再慢慢的想办法。”
按曾世伟的设想,托管后,等于由一家医药公司负责整个医院的药品销售,这对于多如牛毛的商业公司而言,无疑正是抢占市场份额的大好机会。
“但现在管理费比例定得太高了,医院的主导地位太强。”曾世伟说
根据省医药实业公司与铁心桥卫生院签订2005年的合同,省医药每月向医院缴纳5万元管理费(今年改为4万元)。
“托管后的2005年5至12月,药房收入96万元,其中,省医药实业公司向医院总计上交返款40万元。需要说明的是,这40万元是不计成本的,100%都是医院的保底‘纯利’。”雨花区铁心桥卫生院院长朱家翔说。
定额返款并不是南京药房托管的唯一方式,更多的是采用将销售额的35%左右返款给医院的方式,再加上药房原先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这一比例大概在40%。
“有的还高达45%。”托管了7家药房的江苏国盛药业公司办公室主任梁树青对记者说。这一比例在全国的药房托管案例中属最高的。
由于在这40%的返款比例中,医院并没有付出任何成本,所以,这40%的返款相当于医院的纯利。也就是说,托管方的利润率必须高于40%,才可能有盈利。
如果根据全国医药商业的统计情况来分析,40%以上的纯利是一个高得惊人的数字,医药商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医药商业的行业毛利为8.2%,行业利润率仅为0.57%。
而另一个数字则是,国家允许药品在医院的差价率为15%左右,而40%的纯利显然已高出一倍还多。
“这怎么能起到降低药价的目的呢?”南京医科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教授陈家应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疑问。
有成为利益共同体的可能
按托管试点的初衷,有关方面是希望这样的做法能够起到促进药价市场化的作用,通过降低药价从而刺激门诊量,这也是盘活二级及以下医院的途径之一。
“托管之后,药房不但要和周边的社会零售药房相竞争,而且,还要和其他医院间的药房相竞争,药价高了,就会出现跑方。”曾世伟说。
“这种竞争关系是很弱的。”陈家应则说。原因在于,针剂和抗生素这些处方药在社会零售药店是禁售的,而这两类药品是医院使用量最大的药品。
而恰恰是这两类药品,是目前托管方的重点品种。“医院限制太多,返点比例太高,医药公司要想盈利,只有进效益大、毛利空间高的药品,以抵消毛利低的药品。”梁树青说。
如果按照销售额的返比缴纳管理费,则有一种可能是医药公司与医院成为利益共同体,销售额越大,医院的返还比例就越高,导致双方共同商议用药目录,采用利润空间大的药品,以便双方都有利。
由此种种,“降低药价并不是这次改革的主要目的。”多位采访对象均向记者表示。
对此,韦广锋向记者表示:“我们正在做调研,下一步将给医院明确下达指标,对返款比例(管理费)进行控制。”
|